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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推荐回到明末去当兵

不到黄河不死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回到明末去当兵》,是网络作家“林毅张华”倾力打造的一本军事历史,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没有任何外挂,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时值朝廷腐败,内忧外患,天灾人祸,千疮百孔,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管他呢,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看我凭一双铁拳,内惩国贼,外驱鞑虏。...

主角:林毅张华   更新:2024-04-30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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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毅张华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本小说推荐回到明末去当兵》,由网络作家“不到黄河不死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回到明末去当兵》,是网络作家“林毅张华”倾力打造的一本军事历史,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没有任何外挂,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时值朝廷腐败,内忧外患,天灾人祸,千疮百孔,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管他呢,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看我凭一双铁拳,内惩国贼,外驱鞑虏。...

《全本小说推荐回到明末去当兵》精彩片段


林毅跑过来时,诺大的院子里还没有几个人。十几根火把把这里照得通亮。

正中摆着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个满脸胡子的军将,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没戴帽子,头发挽着,一身牛皮甲衣。

旁边站着一位,头顶牛皮盔,身穿牛皮甲,扎着板带,跨着腰刀,足蹬牛皮战靴。

林毅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他们的总旗长王建。

看到林毅首先跑过来,王建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惊愕,目光落到他不合体的衣服上,又恢复了平静。

16名边兵很快到齐了,最后来的一个就是那个张华,他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嘴里还吐出了一只鸡骨头。

这些边兵看到林毅有些诧异,特别是张华向林毅投来了不解的目光。

林毅什么也没说,他这身不合体的衣服,他感到别扭。因为张华水蛇腰是个大个子,足足有一米八。而张华不足1米75,身材精瘦,两个人差半个脑袋,因此林毅穿张华的甲衣跟唱大戏差不多。

“但愿别出事儿。”林毅又想起睡觉之前河边洗澡未遂的事,心中默默道。

但卫所兵到齐却很难。在这18名边兵未到之前,这个所总共是112名的军事编制,但是现在逃兵越来越多,整个百户所里现在只剩下69人。

之所以有卫所兵和边兵的区分,这是因为明朝的军事制度造成的。大明实行卫所制,卫所的长官一般都是世袭的,他们只负责在卫所屯兵,而不负责统兵带队去打仗。

遇到战事朝廷指派总兵和副总兵参将游击等等带兵打仗的将军,到卫所点兵。打完仗之后,把兵再还给卫所。

这次集合前后足足用了十几分钟,拖拖拉拉,有的提着裤子慢慢腾腾,没有一点军人的雷厉风行本色,他这十几名边兵,装束还算整齐,但是那几十名未卫所兵甲仗不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不禁令林毅大跌眼镜,如此懒散的队伍,反应这么慢,哪来的战斗力?鞑子要杀进来,不全军覆没才怪。

这就是朝廷的正规军?就是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喽罗,估计也比他们强吧。难怪明军会打败仗,不但打不赢鞑子,连李自成张献忠之流的农民军泥腿子也打不赢。

但是这两个当官的好像早就习惯了,见怪不怪了。

现在边兵和卫所兵合到一块儿了,只是形式上的。

总共80多个人站成了三排。

“这么晚了,什么事儿?”一个当兵的揉揉眼睛不耐烦道。

“谁知道呢?”另一个打了个哈欠。

总旗点完名之后,让百户长训话。

这时有一名百户长的亲兵跑过来了,手里提着一件甲衣,放在了百户长身边。

林毅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甲衣,就是他丢在河边的那件,坏了,今天晚上要犯事儿!

林毅的心一下子缩紧了,肯定是那个少女向她百户长的爹爹告状了,林毅现在也推测出来了,她就是张百户的独生女。因为附近十里内没有村落,更没有女孩子临天黑时会一个人到这里洗澡。所里就一个女孩子,就是她张小颖。

她肯定说有人偷窥她洗澡,非礼她,现在林毅也知道了,这是300多年前的封建年代,这事要说严重也很严重的,偷窥顶头上司的女儿洗澡,估计得军法从事,看来今天晚上自己要惨了。

林毅的心七上八下的敲起鼓来。

“妈了个巴子的,这是谁的甲衣?”

百夫长名叫张成,山东口音,嘴里不干不净的,指着地上甲衣,说着提着皮鞭就站起来了,眼睛瞪得像包子,看着这群当兵的。

最后目光全都落到了林毅的身上,林毅吓得不敢抬头,目光也盯着自己这身不合体的打扮。

现场静得可怕,林毅能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

“没人承认是吧?老子三令五申,下面的河是吃水河,不让下河洗澡,今晚谁他娘的去洗澡了,给老子站出来,老子要抽他300鞭子!”

林毅心里咯噔了一下子,闹了半天,不是偷窥之事?真是虚惊一场。这么说那个张小颖没有告状?也许他当时没看清是谁,小姑娘受了惊吓,还没来得及吧?谢天谢地……

什么,吃水河,不让下河洗澡,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可能是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养病,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按说是不能下河洗澡,不过河水是流动的,洗了又有何妨?但是她张小颖……林毅不敢往下想这事了。

不过此时林毅心里轻松了不少,就算自己背个黑锅的承认了自己下河洗澡又能如何?为这点事还不至于杀头吧?

“林毅,出来!”

林毅正胡思乱想着被点了名字,只好硬着头皮站出来了,这一下全所的一百多只眼睛,一下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别以为不承认,本百户就不知道了,这件甲衣就是你的,上面有名字,铁证如山。你还有什么说的?”张百户用手中的鞭子指着他,吼道。

林毅这下彻底蔫了,心中暗骂这副躯体的原主人混蛋,为什么要在甲衣上注上名字,想辩解都不可能了,那还有什么说的,只好承认。

“好他妈小子,老子世代在这个所呆着,这么多年了,还没人敢破坏所里的规矩,你也是第一个,仗着自己是边兵是吧,老子非抽你300鞭不可!”

张百户怒不可遏,提着马鞭迈大步向林毅过来了。

林毅本可以找理由为自己减刑的,比方说自己不知道,或者说自己是初犯,下不为例,求百户大人高抬贵手,等等。

但是林毅面色坚毅如铁,目光如炬,一语不发,他知道兵者纪律面前没有例外,更无理由,这是他穿越前铁的军使然。

全所的将士都这么看着,有的无所谓,要有的怒目而视,是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有的幸灾乐祸,窃窃私语。

“百户大人且慢!”谁也没想到此时张华喊了一声,就连林毅也是一怔。

就见张华好像做了很大的努力一样,“小的有下情回禀,林毅这段时间一直在养病,小的这段时间负责伺候他,所里的规矩小的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

林毅心理生出了一种感激之情,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一个有良心的,此时,只有他敢于向自己求情,有点侠义心肠,看来自己当初没有杀他就对了。

“既然如此,免去你的连带责任,老子今天只抽他一个人二百鞭子,没你的事了。”

“多谢大人开恩。”张华的小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原来这货是怕负连带责任,还认为他有侠肝义胆呢,但不管怎么说,减了自己一百鞭,照样感激他。

张百户把鞭子又高高举起来了,总旗王建一皱眉道:“大人鞭下留情。”

张百户扭头一看,有些不耐烦了,“妈了个巴子的,你想护犊子?”

王建赶紧抱拳施礼,“大人,卑职不敢。林毅违反所规罪有应得,但是他伤还没康复,这200鞭子下去,他不死即残。他负伤前杀死了两个鞑子,立有军功,被鞑子一箭穿心不死,捡了一条命,看在这些的份上还请大人高抬贵手,饶过他这一次。”

张百户迟疑了一下,看了看王建,又瞅了瞅林毅,“这……好吧,既然如此,这200鞭也免了,但是这件事不能算完,罚他挑水十天,全所的用水由他一个人包了,从明天就开始。另外我看这小子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又是去河里洗澡,刚才跑的又贼快,从明天开始让他们俩滚回营房。”

这就等于说病号的特殊待遇取消了。

“谢大人开恩。”王建说着瞪林毅一眼,那意思你还不谢恩?

“谢百户大人,谢总旗长。”

然后宣布解散,各自回去睡觉。

这场风波总算过去了,林毅回屋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哎呀,兄弟,你怎么想起来跑河里去洗澡了呀……”张华好一阵的埋怨,搬回营房,就意味着要干好多杂活,再也没有这么清闲自由了。

不过林毅心中高兴,偷窥之事总算没有败漏,挑几天水算什么呢。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林毅才知道自己想的有些简单了。

小说《回到明末去当兵》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两个躯体经过融合之后,林毅的伤势恢复得很快,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往往都凸现出勃勃的生机。

林毅身上有伤,需要大量的营养。尽管这些边兵伙食质量不高,都是一些粗茶淡饭,仅仅能够糊口而已,但是对于生存适应能力很强的林毅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加上这几天,他躺在床上,脑子可没闲着,思考了不少问题,这也都需要能量。

他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明末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崇祯是个什么样的皇帝,面临的是怎样一个烂摊子,最后结局如何,这些生前在学校,后来通过影视小说他有清楚的了解。

他知道皇太极野心勃勃,还有那个传奇人物多尔衮,都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啦。鞑子们已经开始入关肆虐中原了,而大明内部如一盘散沙,到处上演着各种形式的官场斗。各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现在是公元1636年,也就是说再过八年,崇祯帝就要到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上吊了,大明朝也就该改朝换代了。

叱诧风云的李自成,与之齐名的张献忠,都算不上英雄,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要来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了,这简直是汉人的耻辱!

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之后,他一点也没有气馁,更没有骂娘,怨天尤人有什么用?既来之,则安之。

自己前世是特种兵,已经为国捐躯。现在重生了一回,成为明末的边兵,既然还是兵,就还得进兵职,保家卫国。

其他的他管不了,也没能力去管,为国为民,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时代在变迁,不变的是兵心,这才无愧于军人的称号。

只是自己这副躯体太羸弱了,年纪倒是不大,也是20多岁,想有一番作为,只身体方面要走的路就很长。

想尽快恢复伤势,让自己变得强大,当然得需要能量。

这不,晚饭吃了个精光,刚到三更天,又把他饿醒了。

刚想叫这两个伺候他的边兵兄弟想办法为他弄点吃的,一点寒光闪进了他的双眸之中。

“有刺客?”职业的惯性令他他一下子就警觉起来,但是他躺在那里仍然纹丝未动,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向他逼近的危险。

他的视力太好了,进他这个部队,视力不能低于1.5。因此,尽管是晚上,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微弱的月光,他看得清清楚楚,两个目标:

一个执刀守门,正是高勇。另一个已经蹑手蹑脚的拿着钢刀向他来了,却是张华。月光下,张华的钢刀闪着清辉的光芒。正是这点央射的清辉,才引起了他刚睁开眼的警觉。

“妈的这俩家伙竟然要杀老子?”林逸的脑子瞬间闪过这样的念头,他极力搜索这幅躯体的记忆,老子没得罪他们呀。

我们是战友,战友不应该是最亲密的人吗?并肩作战,共同对敌,出生入死,荣辱与共。可是他们俩怎么把刀相向,有何动机?

林毅的三观差点被颠覆,但是残酷的现实容不得他多想。张华的钢刀对着他的脑袋已经剁下来了,刀带风声。

出于自卫的本能,特种兵的身手就展现出来了,林毅出手如电。钢刀还没剁下来之前,林毅的手就抓住了张华拿刀的手腕,用力一带。

张华也是没防备大惊时,身不由己,身子就跟着过去,倒在床上。林毅的另一只手早已卡住了他的脖子。

“因何要加害于我?”

竞命锁喉指下,张华哪说得出话来?两只眼睛直往上翻,手中刀早掉床上了。

门口的高勇一看,愕然,暗骂张华饭桶,怎么失手了,还竟然被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制造住了。

可是这个林毅这小子病成这样,还如此警觉?怎么有如此身手?别说重伤在身,就是他受伤之前,论单挑他也不是张华的对手。可是……

来不及多想的高勇,此时只有杀人灭口了。并不多说的他像饿狼一般,蹿过来抡刀就劈。

跟鞑子混战能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他们十八个,个个手底下都有两下子。

林毅现在身子不能动,但是两只手好使唤,可惜的是,他身上现在没有任何外挂。后世的那些特种兵的高精尖装备一概都是奢望,甚至连一把锋利的军刺都没有。

情急之下,他抓住床上的刀就掷出去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古装武器,用大刀做武器,他只有在影视镜头上看过,今天派上用场了,完全是饥不择食的那种,而且还是飞刀,不是暗器,胜似暗器,飞大刀!

这一下也挺准。也是黑天,光线不好高勇来不及防备,正中面部。

林毅有伤在身,身子骨羸弱,这一刀掷的力度不大,但足以让高勇的面部破相。

“啊!”高勇惨叫一声,满脸都是温热的液体淌下。

顾不得许多的他,抹头就跑,然后破窗而出,再然后逃之夭夭。

有伤在身,身不离床,便能对付两个精壮边兵,按说这身手也算可以了。

然而,林毅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本来也累得大口喘气,暗骂自己无用,这副小身板,体格太弱了,真是有愧于自己特种兵的称号。

这才想起手里还掐着人家的脖子呢。此时的张华身子几乎已经软了。

林毅赶紧松手,让他喘得上气,好半天,张华魂魄入窍,气血流通才又睁开了眼睛。

林毅只是象征性的插着他的脖子逼供。

张华昏昏悠悠,忽忽摇摇,觉得自己像做大梦一般到阎王爷那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此时的他想不明白,怎么会被林毅给制住?林毅那两下子在他心里装着呢,比他小两岁,今年才20刚出头,两年前是被抓丁拉夫硬抓到战场上来的,个头没他高,力量也没他大,拉弓射箭,骑马拼刀,都不如自己。何况他有那么重的伤?可是怎么就被这么个起死回生的病秧子发现后制住了?

张华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但此时他哪还有心想这些问题,保命要紧。

因此林毅问什么,他说什么,不敢有丝毫的隐瞒,最后一副装孙子的模样,哀求道:“兄弟,都是我一时糊涂,听了高勇那小子的鬼话,鬼迷心窍才做出如此不义之事,我不是人,我该死,求兄弟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高抬贵手,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说着啪啪的,还扯了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

“狗东西真是该死!”

林毅听完之后,竟然是这么个荒唐的理由,明末军中杀良冒功之事穿越之前,他在影视小说里听说过,那都是一些兵匪杀一些手无缚鸡的老百姓,提着他们的脑袋去冒领军功,换钱粮,换进阶,不想今天轮到他的头上了,这两个狗东西竟然要杀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把自己的脑袋弄成鞑子的脑袋冒领军功?

乱,太乱了。

这是怎样的一个恐怖世界啊,说老百姓易子而食,以前他认为那只不过是个故事传说,根本不信,现在他信了。连亲如兄弟的战友都这样,这真是个吃人的世界。

瞬间他似乎明白了,大明的军队为什么干不过鞑子,不只是战斗力的问题。难怪崇祯皇帝会被迫上吊,难怪延续了近三百年大明国祚在短短的几年,十几年之内会土崩瓦解。

“可恶!”

他刚想用力把这个狗东西的脖子拧断,但是有理智战胜了冲动,这不是个案,杀他一个出出气也没多大作用。

而且剩下来的事还会很麻烦,初来乍到这个乱世,举目无亲,低头无故,高勇那狗娘养的已经跑了,身边就剩下这个熟悉的人了,既然他已经认怂了,暂且饶他一条狗命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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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评价

作者大大,你的书是我一直追的小说,会一直追下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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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九年,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因为这一年的4月,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荣登大典,定年号为崇德,建国号为大清,定国都为盛京,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

攘外必先安内。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整顿吏治,发展军事,大胆提拔汉人,对外进行扩张。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定下了东征朝鲜,北服蒙古,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

同年9月,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就是后来的英亲王,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然后南下,一路势如破竹,攻城掠地,袭扰京畿,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

各地明军连连败北,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毫无办法,然而太监不是男人,勾心斗角,残害忠良,的确有一套,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太监统兵东躲西藏,推诿扯皮,谎报战功,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以求得鞑子退兵,换取一时的安宁。

天子守国门。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不忍订城下之盟,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只好命令边军入卫,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火速北上勤王。

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是一个百户所,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共同担任防卫任务。

这支边军,共有十八个人,为首的是一名总旗,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曹文诏战死之后,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数百明军损失贻尽,这名总旗50名军将,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

这18个人,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名叫林毅,左胸口挨了一箭,认为他就挂了,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来到了这个百户所。

百户长接到命令,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让这十八个人住下。

因为林毅是伤号,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

起初的几天还行,过了几天,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

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胶泥色大脸,个头不高,一个叫张华,生的小窄脸,水蛇腰。等旗长走了之后,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捂着鼻子出来了。

也不怪他俩骂娘,大热天儿的,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

“真他妈倒霉,这小子命真大呀,伤得这么重,又受了一路的颠波,竟然没死?”

“谁说不是呢,鞑子的箭那么厉害,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

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兄弟,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

“什么意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

高勇面露凶光,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干脆今晚……恩,然后把脑袋剃了,到上头讨点升赏,呆在这里,迟早会被他害死的。”

张华的腰一缩,随即又镇定下来,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他即便不死,也是个废物,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

这年头,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去讨封,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

军中的小旗官不大,能管十个人。五两银子也不算多,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而且他们俩知道,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

到了晚饭的时间,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往那一扔,爱吃不吃,他们俩把门一关,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

“高兄,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我们就这么走了?”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

“不走在这等着挨雷呀?”虽然这粗茶淡饭,高勇吃的津津有味。

“高兄,帮厨做饭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

“你想打她主意,他可是百户长的女儿,小心你的脑袋。”

水蛇腰的小窄脸张华吓得一缩脖子,“高兄,我也只是说说……说说而已……”

两个人把饭吃完了,收了碗筷。推门到了屋里,打算把病榻边的碗菜倒掉,但是两个人一看傻眼了。饭碗菜碗都是空的,筷子在碗上放的规规矩矩,地上也是干干净净的。屋里除了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号林毅之外,再没有别人了,这些饭菜哪去了?

高勇和张华面面相觑时,病榻上的林毅竟然奇迹般的坐了起来,惨淡如纸的脸冲着他们俩感激的一笑,“这些天有劳二位了,林毅感激不尽。”说着冲他们俩还抱拳拱了拱手。

其实林毅就醒了,不过此林毅已经非彼林毅了。

这个林毅是21世纪华国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在奉命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中,与敌搏命,同沉海底。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明末乱世一名同名同姓者身上。这个林毅也比较英勇,只是技不如人,与鞑子搏斗的时候,挨了一箭,毙命之后,就被林毅魂魄占据了躯体,这才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几天是两个身体和思想融合的过程,现在已全部融合完毕,林毅的伤当然好的很快,感到很饿时,就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个精光,门外面的这两个边兵哪里知晓?

高勇和张华更加惊愕了,显然,今天林毅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平时要想让他吃饭,得他们俩齐动手,一个扶着,一个喂着,需折腾半天,今天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动作了?

林毅康复如此之快,高勇和张华一点高兴不起来,惊愕之余,赶紧赔上笑脸。

其实仔细一看,这两个边兵笑脸非常的牵强和僵硬。

“哈哈好说好说,小兄弟,今天气色不错……好好休息。”

两个人唯唯诺诺,让林毅重新躺好,把碗筷收走。把门关上,两个人到了外面,嘀咕道:“高兄,今天晚上咱们还干吗?”

“你怕了,怎么不干?”

“不是我……”张华一咧嘴,想起刚才林毅那面黄肌瘦的表情,心里有些发憷。

高勇黑脸蛋子往下一虎,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透着凶光,“我什么我?三更天下手,免得夜长梦多。完事之后,我们俩就远走高飞。”

“好吧。”张华的小窄脸再次咬了咬牙,最后下了决心。

到了三更天。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不时能够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几声饿狼凄厉的嚎叫。

早就做好准备的两个人一翻身就起来了,看看床上的林毅脸朝里一动不动,应该早就睡死了。两个人又到门口假装上厕所转了一圈儿见没有人,两个人从墙上就把刀取下来了。

“我在门口放风,下手一定要利索。”高勇把声音压得极低,说着提着钢刀,机警的守在了门口。

张华提着刀,稳稳心神,然后蹑手蹑脚往林毅的床前走来,微弱的月光射进来,映在刀上,闪着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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