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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诬陷小说

老王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大半夜,警察找上了门。说有位宝妈指控我猥亵了她三岁的女儿。鞋都来不及换,我就被拉到了警局。朋友到的时候,我刚做完笔录。

主角:老王   更新:2023-07-18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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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老王的其他类型小说《正义诬陷小说》,由网络作家“老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大半夜,警察找上了门。说有位宝妈指控我猥亵了她三岁的女儿。鞋都来不及换,我就被拉到了警局。朋友到的时候,我刚做完笔录。

《正义诬陷小说》精彩片段

大半夜,警察找上了门。


说有位宝妈指控我猥亵了她三岁的女儿。


鞋都来不及换,我就被拉到了警局。


朋友到的时候,我刚做完笔录。


大厅里,那位宝妈抱着女儿哭个不停。


看到我从审讯室出来,她立马站了起来。


不等我开口,她扬手就抽了我一耳光:「三岁的小女孩你都下得去手,你还是不是人?」


当着警察的面,她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把她的女儿诱拐到了店里的地下室,实施了猥亵行为,骂我不得好死。


我猥亵?


我普普通通老百姓一个,遵纪守法这么多年,做过最罪恶的事情,最多就是给附近的流浪猫摘过蛋蛋。


结果你上来就说猥亵,你想我死?


当下,大厅里人齐刷刷地都向着我看了过来,那眼神要多鄙夷有多鄙夷。


朋友见她一副要吃人的样子,赶紧挡在我前面:「这里面肯定有误会,我兄弟不是这样的人。」


宝妈哪能听进去,出手就一通乱抓。


朋友被误伤,脸上留下了几个血道子,疼得龇牙咧嘴的。


我强压怒气:「女士,说话要有证据,不能乱说,谁猥亵你女儿?你说清楚,这么十恶不赦的帽子能乱扣吗?」


「就是你!」宝妈狰狞,「你这个畜生,不得好死你!」


警官让她情绪不要激动。


她就大叫撒泼:「我的女儿被侵犯了!你们还不赶紧把这个强奸犯抓起来?有没有天理?你们明摆着收了他的钱,才拖延着不立案,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不能把你们怎么样。」


见警官阴着脸,她意识到自己这一枪打歪了,赶紧又指着我:「这么小的孩子你都下毒手,你不怕遭报应吗?」


我不想再跟她争执,看向一旁的警官:「警官,我没做过,她在污蔑我!」


「你敢说不是你?」宝妈气势汹汹地把三岁的女儿拖过来,让她指证我,「是不是他?是不是他把你带到地下室的?」




这位宝妈一连问了好多遍:「就是他把你带到地下室里去,还脱了你的裤子,对不对?」


她那狠毒的眼神,吓得小女孩直哭:「妈妈,呜呜,叔叔没有。」


我朋友看不下去了:「孩子都说没有了,你干吗这么逼问她?你看看,她都被你吓成什么样子了?你平时就这样吗?」


旁边的警察欲言又止。


宝妈立刻咆哮起来,两只手抓着小孩的肩膀,死死盯着她:「你说啊!你跟妈妈说啊!他碰你了是不是?」


女孩含糊地哭着:「呜呜呜,是叔叔,他碰我了。」


宝妈眼神一亮,立刻冲着警察兴奋道:「警察同志,你听见了吧?我女儿亲口说是他干的!他是强奸犯!把他抓起来,快!」


朋友厉声打断她:「住嘴吧你,那么小的一个小孩,你这么引导地问她,能准确吗?还不是你说什么她就说什么?照着你这个问法,你就是问她地球是不是她毁灭的,她都得承认!」


宝妈激动:「她三岁了,已经懂事了,况且小孩子不会说谎的!」


她说着,那股无理取闹的劲儿又上来了。


冷不丁就又要动手。


「少犯浑!」我朋友五大三粗,发起火来也不是个善茬,眼睛一瞪,宝妈就虚了半截。


她求助地看向警察:「警察同志,他!他还要打人!你管不管了?」


警察开口道:「我只看到你把别人抓得脸上都是血道子。」


宝妈得意:「那是他活该。」


调监控需要点工夫,趁着这时间,我朋友——我们是和泥玩的发小,我叫他罩哥——揉着太阳穴问我:「老王,这到底啥情况啊?怎么回事啊?」




怎么回事?


我还想知道怎么回事呢!


凌晨两点多,我在店里煮面吃,水还没烧开,警察就找上了门。


有位宝妈报案,说我今年五月份的时候猥亵了她三岁的女儿。


听完我的话,罩哥一惊:「真的假的?」


我震惊:「罩哥,你……」


「不是,」罩哥尴尬解释,「我不是怀疑你,你是什么人,哥了解,我的意思是,她怎么就认准是你呢?」


「你可说呢,我多冤啊。」


在被传唤的路上,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完了,我成窦娥了。」


尽管我同情这位宝妈的遭遇,也相信她是一时激动,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毕竟,一个单身母亲遭遇这种事情,实在脑子冷静不下来。


可这事,真不是我干的。


我压根就不认识她。


充其量就是前段时间,她搬过来,我见过她两次,连话都没说过。


她的女儿倒是有时候会跟几个小朋友来我店里玩。


这怎么就成我猥亵了?


警官调取了我店里的监控。


那位宝妈说,我是在 5 月 13 号到 5 月 18 号这段时间,趁着她忙,顾不上照顾孩子,把她孩子骗到我们家地下室给猥亵了。


可监控视频里,她女儿确实有一天来了店里,跟我孩子玩了会儿,然后就离开了。


根本没去什么地下室。


警官看完录像后,又调取了附近商家的监控,折腾到大半夜,确定我没有犯罪嫌疑,所以决定不予立案。


听到「不予立案」四个字,那位宝妈脸色骤然就变了,她声嘶力竭:「就是他干的,是他把后面的录像删掉了!你们不立案,我就把他曝光,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畜生的真面目!」


警官严肃警告她,录像有没有删减,他们会找专业的人士来分析,在结果出来前,随意在网上曝光他人,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有可能构成诽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宝妈见警官态度坚决,也知道再闹不出什么风浪,只能是愤愤地离开警局。


离开前,她冲着我丢下一句话:「你等着,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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