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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山人

佚名 著

美文同人连载

为了帮守寡的嫂子凑齐给她哥哥的彩礼钱,我进了大兴安岭的老林子

主角:   更新:2023-08-07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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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赶山人》,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为了帮守寡的嫂子凑齐给她哥哥的彩礼钱,我进了大兴安岭的老林子

《赶山人》精彩片段

:大哥去世后的第三天,彩云姐搬着行李住进了我家。

她是大哥的同学,不止人长的漂亮,学习成绩也特别好,在大哥班上数一数二的。

虽然是一只金凤凰,可她家里条件实在太差,上头有大哥,下头还有小弟,实在没钱让她去上大学,家里勉强让她读书,也不过是觉得她将来能够多换一点彩礼钱回去补贴大哥和小弟而已。

彩云姐也知道这一点,从很早开始,就和我大哥这个学习成绩在班里头吊底,身份却是十里八乡第一富户的长子谈起了恋爱。

我娘对她特别心甜,早就把订婚的彩礼给送了过去,只等到时间到了,就要给她们办事的,可是却没想到我大哥突然出了事,直接就让她守了望门寡。

按照她家里人的想法,她这么年轻漂亮,完全可以再许一门好亲事,收更多的彩礼钱。

彩云姐自己却不依,说自己已经和我哥订了婚,连彩礼钱都收了,不嫁到我家,她自己那一关都过不去。

闹到最后,还是娘一言定音,说自己能从彩云姐身上看出大哥的影子,所以要把她接回家,当自己的姑娘来养。

爹娘都出身于我们本地的大族,家里头人多,说话有分量,彩云姐的爹妈和大哥尽管腹诽满满,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让彩云姐搬到了我家里来住。

从那时候开始,彩云姐就和我们生活在了一起,虽然长的漂亮,水灵,彩云姐却并不娇气,人干净,嘴甜,而且手脚又勤快,家里各种杂活完全被她一个人承包了,哄的娘见了她笑意满满,逢人就说自己虽然没了儿子,却平白多出一个好姑娘,简直就是老天爷赐下来的福分。

那年冬天,天气冷的让人牙花子发麻,一场暴雪过后,村里的房子几乎塌了一半,我家也没有幸免,我原本住的那间耳房在暴雪中坍塌,好在当时我还在学校上课,这才没被倒塌的房屋给压死。

虽然人没事,可是我放寒假回家后,住的地方却成了最大的问题,彩云姐见娘实在为难,就对娘说她的屋子大,也暖和,让我和她一起过去住,等过了冬,把被雪压塌了的耳房重新修缮下,再让我搬回去住也不迟。

娘有些为难,说我可都是半大小子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睡不合适,彩云姐却戏谑的笑着说在她眼里,我就算是七老八十了,也都不过是个长不大的小屁孩。

我们东北房屋的格局,和其他地方完全不同,为了保暖,往往会把房屋下面的所有部分都挖通,与炕洞连在一起,冬天里用豆杆或者玉米秸一烧,炕上炕下都是热烘烘的。

为了不浪费炕下的热量,人们会铺上地板革,平日里就光脚踩在地板革上来回行走,晚上睡觉得时候,只要找出一床被子,那地板革完全可以当做大炕来使用,我们都叫那东西地炕。

那时候的我还什么都不懂,接连在彩云姐屋里的地炕上睡了三四天,依旧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妥,反而觉得特别兴奋。

彩云姐的屋子,可是当年大哥准备结婚用的新房,所有的电器都是新的,二十三寸的大彩电,看起来特别过瘾。

那时候,我们那的电视台正在播放台湾电视剧《梅花烙》,彩云姐看得很入迷,每天晚上两集,都会准时坐在电视机前看完。

对于这种哭哭啼啼女人的玩意,我并不感兴趣,可是当时的娱乐设施太少,除了看电视,再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方式,我只能耐着性子陪她看.

直到那一天,故事情节发展到咆哮马和吟霜姑娘独自相处,难以自已,做出了出格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不怎么懂那些事,可是,电视屏幕上两人又亲又啃的画面,却看得我心里像是有着无数小手在抓挠,尤其是当彩云姐在身边的时候,我简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偷偷的和我并肩坐在床上的彩云姐,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她和电视里的那个吟霜姑娘长的实在是太像了,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几乎堪称黄金比例的五官,配上婀娜纤细的身影,要是再穿上电视里那些戏服,简直比电视里的吟霜姑娘还要漂亮。

这一夜,我整晚都在做梦。

梦里的我似乎变成了咆哮马,而我身边的吟霜,却是活生生的彩云姐,原本咆哮马那些听了让我脸红的情话,以及那些对吟霜姑娘恶心的动作,全部都被我在梦里施展到了彩云姐的身上,那些肉麻的话,想想都觉得老脸臊的荒。

第二天早晨,我破例的睡了个懒觉。

从这天开始,我看彩云姐的眼神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一方面,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而另外一方面,却又特别迫切的想要见到她,只要她稍微离开我的视线,都像是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心里失落到了极点。

为了能够让她多陪我,我故意去问她寒假作业里那些原本很简单的题目,哪怕是在她干活的时候,也会跟在她身后,帮着她忙这忙那,彩云姐并不知道我的小心思,只当我懂事了,逢人就夸我,让我感觉更加羞愧。

虽然心里满是愧疚,可是,一道晚上,我心里住着的那个小恶魔就会复活,让我肆无忌惮的去享受和彩云姐在一起的夜间那段最美好的时光。

因为天气严寒,我们东北这边放假特别早,往往都是第一场雪下完,距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停了课,让学生回家自己看书复习。

彩云姐虽然对我宠爱的很,可是对于我的功课,却始终抓的特别紧,每天吃过晚饭,都会监督我把当天的作业做完,顺带着还要给我布置一些额外的功课,然后搬把椅子坐在我身边,监督着我把所有的作业做完才准许我去玩,或者看电视。

对于这样的事,我以前总觉得苦不堪言,可是,自从那一晚过后,我反而觉得这是一种最大的享受。

为了能让彩云姐多陪我一会,我会故意把题做错,或者明明会做的题,也都要让彩云姐坐下来,给我详细的讲解,自己则站在她身后,扶着她的肩膀。

不止如此,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极力不让自己睡着。

时间不知不觉间到了腊八那天,娘按照惯例要去外公家和我的那些舅舅姨妈们一起喝腊八粥,因为前几天刚下过大雪,路难走,娘心疼我,干脆就让彩云姐和我在家自己吃。

娘才刚走没有多久,彩云姐的娘就气势汹汹的上了门,要和彩云姐单独说话,把我支到了一边。

彩云姐的娘,在我们这出了名的抠门,平日里对彩云姐又不好,基本上没有事,绝对不会登门。

眼见她说话神神秘秘的,我知道这里头肯定有事,并没有远走,在院子外溜达了一圈回来,就趴在窗台地下听起了音。
:彩云姐的娘对着彩云姐大吐苦水,说自己的大儿子已经有了对象,自己准备过了年就去对方家里说亲,可是彩礼钱却不够,还差一万多块钱,让彩云姐给她想办法。

“娘,这我可真没有办法,钱都在我婆婆手里拿着,而且这么多年来,她帮了咱家多少,您心里不知道嘛,现在一下就要这么多钱,你让我怎么去和她开口。”

彩云姐显得特别为难。

彩云姐的老娘一向以泼辣闻名,见彩云姐拒绝自己,立刻扯着嗓子大哭大闹,说自己这么多年怎么养了彩云姐这么个白眼狼,居然想要她家断子绝孙,早知道这样,当时生她的时候就该把她扔在尿罐子里溺死。

彩云姐实在架不住她闹,只能满心委屈的说自己替她想办法,见彩云姐答应了自己,老太婆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我家,并且告诉彩云姐说自己准备腊月二十五去说亲,让彩云姐到时候把钱准备好,那架势,就像是彩云姐欠了她一辈子都换不清的债一样。

接下来的几天,彩云姐都是沉默寡言,表情也变得特别木讷,每每在面对娘的时候,有心想要说话,却又总是欲言又止。

我看着心疼,却又没有办法,直到腊月十一那天,我跟着娘去山里给爷爷上坟烧纸,心里这才有了定计。

大兴安岭山高林密,环境偏僻,因为人迹罕至的关系,老林子里有着无数珍禽异兽,年份久远的珍贵药材,如果幸运的话,甚至还能找到人参等天材地宝。

在大兴安岭,有一种人叫做赶山佬,他们做的事,就是进入深山,去寻找那些隐藏在深山密林里的宝藏,把那些远离世间的宝藏弄出树林,换成大把大把的钱。

因为赶山佬的利润异常丰厚,加上山中的环境凶险非常,必须要有着足够专业的知识和手段,才能成功把里面的宝贝弄出来,所以这些人往往都是父传子,子传孙,把进山的手段一代接着一代的传下去。

爷爷当年就是我们这出了名的赶山佬,在他活着的时候,几乎每个月都会进山一次,哪怕是冬日里大雪封山的那两个月也不例外。

爷爷的本事很大,每一次进山,都是收获满满,当做仓库的耳房里堆满了各种药材,松木板钉成的老屋墙壁上,挂满了各种野兽的瓤子,东北虎,山杠子,四不像,狗熊,人熊,梅花鹿,麂子,豹猫,几乎所有在老林子里出没的野物,都能在爷爷那间用木板钉成的仓库里找到它们的身影。

正是靠着爷爷这身本事,他的那些儿女们才能够活的特别滋润,哪怕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最艰苦的年月,他都能靠着手里的那杆双筒老猎枪,让家里四个孩子吃的各个油光水滑。

爷爷英雄一世,可是却最终后继无人,随着生活条件逐渐变好,不只是爹,就连我的那些叔叔和姑姑们,也都在山下找到了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纷纷搬离了林场。

在他们眼里,当年养育他们长大的林场,已经满足不了她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求,赶山这种又累又危险的工作,也都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

人生最大的悲哀与痛苦,莫过于自己引以为傲的本事,却被自己的后代与传人其如敝履。

爷爷是个老顽固,哪怕知道自己这套本事已经不再吃香,依旧强迫当时住在他家里的我去学,稍有懈怠,就会板起老脸,用黄杨木雕刻成的烟袋锅狠敲我的光脑壳。

在他的悉心培育下,我十二岁那年,就把他那一身赶山践岭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枪打的比驻扎在林场里的那些营地鬼子们(东北人对驻扎在林厂里军人的称呼)都准,身体也打熬的特别健壮,在山地里一口气跑上十里八里的都不觉得累。

以我现在的条件,完全可以独立进山,天已经下了好几场雪,正是采冬参的最佳时节,加上最近的经济条件好,很多有钱人都愿意往补品上花钱,要是运气够好的话,找到一株黄精,不止能够把彩云姐的钱给她挣出来,而且还有盈余。

现在唯一的麻烦事,就是我年纪太小,从来没有单独进过山,加上大哥去世后,娘就一直把我当成了心头肉,要是知道我去赶山,天知道会不会把我骨头都拆了。

老天爷似乎都在帮我,就在我犹豫万分的时候,娘却在腊月十三那天接到了三姨打来的电话,说她家的儿媳马上就要生孩子了,她有高血压,身体实在撑不住,只能请娘过去帮忙照看几天。

娘和她家里的几个姐妹关系极好,三姨的话刚说完,她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家的衣服准备好,让彩云姐在家照看我,风风火火的踏上了开往镇上的小巴车。

没了娘的约束,我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趁彩云姐不注意,去爷爷老屋那边,把他生前留下的猎枪和猎刀翻了出来,给彩云姐留了个纸条,告诉她我去同学家玩几天,把家里养的一只毛色最鲜亮的大公鸡用麻绳捆好,牵着家里那三条三岁口的大黄狗出了门。

这是我们大兴安岭独有的笨狗,学名叫东北猎犬,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憨头憨脑,可是嗅觉灵敏,爆发力强,奔跑速度快,性子也凶,而且善于团体作战,一窝三五条放在一起养,狼群都不敢和他们硬碰硬。

爷爷不止一次告诉过我,狗是赶山人身边最好的伙伴,关键时刻,都是要靠它们来救命的,从育种到选育,驯养,都是显手艺,见本事的手艺活。

这三条东北猎犬,是爷爷活着时亲手育的种,到现在已经是第三代,因为我家条件好,吃的东西能跟上去,体格好的不得了,皮毛养的比缎子都亮。

按照赶山的规矩,我早晨九点出发,带着三条猎狗,踏着厚厚的积雪,大概一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登龙口。

登龙口是进山的山口,抬头仰望,后面是连绵起伏,一望无际的群山,白雪混合着黑土,挺拔的松林和白桦林,顶着厚厚的积雪,让人看了眼晕。

从这里上去,就是龙背岭,因为山高路远,岭上数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基本上都还保持着他们最原始的样貌。

来到山林外,我却并不急着上山,而是把之前带来的檀香抽出三根,用身上带的打火机点燃,呈三角形插在厚厚的积雪里。

这是赶山人的规矩,每次上山践岭前,都必须要上三柱香给山里的山神,一则用来祈求一路平安,一则也是希望自己拼着命进山,能够有个好收成,免得白辛苦一趟,末了屁都捞不到。
:“三柱神香求神降,一腔热血卜吉凶。”

我毕恭毕敬的把香插好,有模有样的把爷爷生前教我的切口念诵了一遍。

“山神爷在上,俗话说江湖路远,人间苦多,任人有千般能耐在身,也难免有山穷路短之处,弟子裴志彪,今日囊中羞涩,特来拜山,还请山神爷给弟子行个方便。”

一道慷慨激昂的词念完,我拿起猎刀,重重在之前带来的大公鸡脖子上一抹,就势将大公鸡脖子里的血洒在了雪地上,红白相映,看上去格外惹眼。

作为新一代的青年,我不信鬼神,可是爷爷生前却不断告诫我,这大山里头邪乎事多,归根到底,都有山神爷他老人家掌控,若是他真的亲你,会给你蜂蜜,松子,山蘑菇,乃至于价格昂贵的人参,黄精,肉苁蓉以及各色野兽的皮毛,可若你惹恼了他,那么,他同样会用冒烟雪,毒蜂子,山杠爷乃至各种邪物事对你进行惩罚。

对于他的这种说法,我有些嗤之以鼻,爷爷就继续教训我,说当年老辈子的时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赶山的,不是赶山世家的人,不懂的如何侍奉山神爷,唯一的结果,就是把自己的小命交代在山里。

爷爷又继续唠叨,说现代人觉得自己懂了点什么科学知识,破了四旧,就觉得天大地大都没自己大,不再讲规矩,连带着进山的忌讳也都不讲究了,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往山里跑,老林子里成片的白骨,不就是这些不开眼的家伙留下的吗。

对于爷爷的话,我始终将信将疑,虽然没有见过山神,可是大山里的邪乎事多,我却是知道的,为了稳妥起见,索性把爷爷当年的那些陈规陋俗有模有样的做了个遍。

嘴里祈祷完毕,我拿起还在不断抽搐的大公鸡,将鸡脖子里的鲜血洒在地上,将一根蜡烛点燃,郑重其事的取出一根猪腿棒骨放在上面烤。

这是整套仪式的最后一项,叫做搜骨问卜,按照规矩,我要把那猪腿骨在蜡烛上烤足一分钟,若是没有被烧裂,那便是山神爷开恩,同意我进山,若有裂痕,那便是山神爷不赏饭,哪怕你有天大的事情要进山,也必须掉头回家。

在蜡烛的炙烤下,猪腿骨上很快蒙上了一层炭黑,眼看着时间已经到了,我迫不及待的将那层炭黑抹掉,仔细看了起来。

森白的腿骨上,几道长长的裂痕看上去相当明显,腿骨中间的关节部分,已经烧的开裂,就像是一朵开的正盛的梅花。

我心里忐忑到了极点,根据爷爷之前告诉我骨卜的手法,猪腿骨上的裂痕越明显,就意味着前途越凶险,而在那关节部分的梅花,有个说法叫做“一点花开,黄金万两,”预示着此行必然有不小的收获。

那时候的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加上没遇上过什么危险,胆子也大,全部注意力都被那代表有大收获的梅花吸引了过去,完全忽略了代表凶险的长裂痕。

“铜头,铁头,栗子黄,这可是你哥我第一次赶山,回头进了老林子,一切就要靠你们兄弟帮忙了。”

心下打定主意,我从身上的背包里取出大块腊肉切碎,抛给三条笨狗,拍着它们的头说道。

三条笨狗很快把腊肉吃完,沿着盖满积雪的山路,摇头晃脑的朝着老林子里跑了开去,留下一长串梅花般的脚印。

龙背岭这片地界山高路远,地处荒僻,往里走,一水都是完全没有被人探索过的红松林。

进入深山的路,赶山人通常叫做盘子,都是那些老辈子的赶山人用命和血汗趟出来的,而那些成功活下来的老赶山人,更是把上山的路当做自己吃饭的资本,除了自己的直系传人,绝对不会对任何人公开。

为了培养我,爷爷可以说费尽了心思,从我六岁开始,就不断带我进山,一点点的把自己这辈子踩出来的盘子都详细的告诉了我,登龙口附近三十里以内的范围,就算是闭着眼,我都能轻松的摸上个来回。

进了红松林,三条笨狗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欢腾,奔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它们里面除了栗子黄,其他两条都还是第一次进山,陌生的环境,让这些天赋卓绝的猎犬明显感觉到了危机感,鼻孔贴着地,到处乱嗅,不断抬起右腿,将尿液洒在红松树上,当做是回头往返的记号。

我们一路前行,栗子黄这条年纪最大的笨狗,却突然停住脚步,像是发现了什么事情,身体蹲在地上打颤,不断的像我疯狂吠叫着。

我心头一紧,连忙跑到栗子黄身边,这些笨狗的感官相当灵敏,特别是对于突如其来的状况,总是有着非同寻常的感知能力,它如此害怕,显然是这里有了让人始料未及的突发状况。

见我到来,栗子黄停止了吠叫,跑到一块突起的雪堆跟前,用爪子飞快的刨了起来,很快就把雪堆刨开一个大洞,露出一双穿着毡毛皮靴的脚。

我的心再度抽紧,这种冻死在老林子里的尸体,我们都叫他们冻殍或者福神,按照赶山人的规矩,一旦遇到了,一定要帮他们入土为安,而作为回报,可以拿走他们的所有遗物作为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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