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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我为赘婿

发表时间: 2023-08-08

这是哪里?我不是已经被炸得粉身碎骨了吗?
当沈峰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身处在完全陌生的环境。
他躺在一张柔软的雕花大床上,周围的一切都是富丽堂皇。
雕琢考究的红木桌子,精美的银质烛台,柔软的羊毛地毯,这些细节无不显示这是一个豪富之家。
最关键的是,这个房间内的一切都是古色古香,没有一点现代地球的家居风格。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是上好的丝绸,但款式绝不属于现代地球,更像是电视剧中的古装。
床边上有一面大镜子,并不是非常清楚,应该是一面铜镜。
沈峰努力起身,鼓起十分的勇气朝着镜子看去。
这不能怪他,自从毁容之后,每一次照镜子他都如同做噩梦一般,自己都会被吓到。
看到镜子里面的面孔,沈峰先是惊愕,然后泪流满面。
这张脸虽然憔悴苍白,但是却俊美无匹,甚至和沈峰毁容之前有八九分相似。
沈峰确定了一件事。
他穿越了,他的灵魂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穿越到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男子身上。
久违了,帅气英俊的脸庞。
沈峰几乎有些贪婪地望着镜子中的面孔。
上天竟然真的给了他新生,竟然真的让他恢复了俊美的面孔,哪怕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这太好了,反正父母离去之后,他对现代地球的就没有什么眷恋了。
能够获得新生的感觉太赞了!
就在此时,一团复杂的信息涌入了他的脑海,这是属于这个身体原主人的记忆。
……
这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
熟悉是因为这里非常像是中国古代,而且也有类似的文化,用同样的文字,相似的人种。
陌生是因为这里不是地球,版图是不一样的。
这个世界有四书五经,中华上古先贤的那些著作,中华文明的根基仿佛都有。
但是中国的朝代一个都没有,没有秦朝,没有汉朝,没有晋朝等等……
这很奇怪,版图和历史都不一样,文化却一样。
因为这个世界的历史曾经出现过大涅灭,之后文明再一次重生,这些书籍被整齐挖掘了出来,成为这个世界文明复兴的伟大钥匙。
所以,四书五经之类的书籍在这个世界,甚至拥有更加崇高的地位。
不仅如此,这个世界是有武功的,个人武力远比中国古代更加发达。
此时,沈峰所处的朝代被称之为大炎王朝。
这是一个庞大的帝国,换算之后疆域超过一千四百万平方公里,几乎超过了中国古代任何一个朝代。
这个朝代也和中国古代不同,除了一个中央帝国之外,周边还环绕着许多诸侯国。
是诸侯国,不是藩属国,类似周天子和天下诸侯的关系,但是这个中央帝国又比周室强势许多,这些诸侯国全部奉炎帝为真龙天子。
而且单纯文明程度而言,大炎王朝远胜中国的春秋战国,大致和唐宋相近。
……
沈峰现在所处的国度,就是南方的一个大诸侯国,越国!
越国拥有三个行省,四十五郡和一个特治州,面积超过五十九万平方公里,人口一千多万,商业发达,民风犀利,武道昌盛。
宁氏家族,统治越国已经超过四百年之久。
沈峰所在的地方便是越国的天南行省,怒江郡,玄武城。
他穿越这个身体原主人的名字,竟然也叫沈峰。
关键是两个人的长相竟然有七八分相似,这应该不像是一个巧合,究竟是何等复杂的原因,此时完全不得而知。
但阅读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之后,他只觉得这个异世界沈峰,完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喜剧。
……
沈峰生长于玄武城,寒水镇,枫叶村。
他家是外来户,在沈峰两岁多的时候才来到枫叶村。
父母是最普通的自耕农,整个怒江郡山多水多田少,沈峰一家一家四口加起来也只有区区两亩田地,两亩山地。父母都非常勤奋,但一年所产连温饱都勉强。
尽管出身农家,而且他还不是家中独子,但从小到大父母对他非常宠溺,舍不得骂舍不得让他干活。尽管家里穷得叮当响,但父母还是将他送去读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他还算是一个读书人。
不过他的书读得是相当差,念了十年书,加起来认字不超过一千个。
不是因为懒,他反而非常勤奋,成绩差是因为智商太低,够不上脑残的级别,大概和《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一样,言语温吞,表情呆滞,反应迟钝。
除了俊美的面孔之外,他几乎一无是处,在方圆几百里内都是废物的代名词。
而他弟弟沈建是个破落户,习武几年一无所获,现在已经沦为一个彻底的泼皮。
父母渐渐年长,家中每况愈下,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真正家徒四壁。
今年他满十八岁了,进镇学读书已经整整九年,但学问依旧很烂。和他一起上学的同窗有的甚至已经考上功名了,而他依旧在启蒙班,每天都和一群十岁的孩子一起上课。
这相当于别人都上大学了,而他连小学都没有毕业。
这完全是寒水镇学堂之耻,镇上学堂的老师也不愿意教他了,因为实在是太笨太蠢,朽木不可雕也。
于是,他被赶了出来。
从小到大父母太宠溺他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几无缚鸡之力,连砍柴都不会更别说干农活了。
于是回到家后,他就天天拿着木棍在门外泥地上写写画画,每日在家吃白食。
父母没有嫌弃他,依旧对他嘘寒问暖。弟弟尽管是一个泼皮流氓,但也待他极好,天天在外面鼻青脸肿回来赚几个铜元,养着他这个废物哥哥也没有怨言。
当这些记忆画面浮现的时候,沈峰的身体觉得一阵阵窝心。
小时候沈峰每顿吃白米饭,父母和弟弟就只能喝玉米粥。
父亲偶尔在山上猎了一只野兔,会拿去街市卖钱,但每次都会留下一只兔腿,只让沈峰一个人吃,弟弟沈建一边流口水一边干巴巴扒着碗里的玉米饭。
父母真的很偏心啊,把沈峰这个低能儿当成宝贝一样疼爱,弟弟沈建就如同野草一般。
而且从小到大因为沈峰智力地下,所以经常有人欺负,弟弟沈建为了保护他,不知道跟别人打了几架。
真是幸福温暖啊。
所以记忆到现在目前为止都很美好,哪怕家里极穷,但真的很幸福。
不过,既然沈峰穷成这个样子,那为何此时住的房间如此华贵呢?
因为她娶了一个超级有钱的妻子,准确说他入赘到了一个豪富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