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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娶夫君

佚名 著

美文同人连载

“啥?你是我侍夫?还是打小有婚约的那种?”这个世界很神奇,不仅女尊男卑,而且老公来生子。她小小厨师,虽然倒霉的穿越被追杀的小姐,但美男夫君在怀,绝世厨艺在身,开面点铺,快餐店,搞连锁……————————————————————-——————姽婳的新书11修仙文《众夫争仙》欢迎收藏指正哦O(∩_∩)O...

主角:   更新:2023-08-08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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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穿到古代娶夫君》,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啥?你是我侍夫?还是打小有婚约的那种?”这个世界很神奇,不仅女尊男卑,而且老公来生子。她小小厨师,虽然倒霉的穿越被追杀的小姐,但美男夫君在怀,绝世厨艺在身,开面点铺,快餐店,搞连锁……————————————————————-——————姽婳的新书11修仙文《众夫争仙》欢迎收藏指正哦O(∩_∩)O...

《穿到古代娶夫君》精彩片段


祝晓雪恢复意识的时候,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是的,嗓子里如火烧般的疼痛,肚子里难耐的饥饿感,都在提醒着——她还活着!
祝晓雪费力地睁开双眼,看着眼前渐渐清晰的景象,晓雪目瞪口呆:年久失修的屋顶,破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窟窿,满是灰尘的房梁上挂着大把大把的蛛丝网,让祝晓雪想起西游记里蜘蛛精的盘丝洞。左边的三尊佛像,一尊不知所踪,一尊没了脑袋身子也少了半边,唯一一尊勉强算是完整的吧,也因荒废太久斑驳难辨。前边的供桌缺胳膊少腿,颓然地倒在地上。破庙的门早已脱离门框的桎梏,散漫地躺在地上,墙体摇摇欲坠……
祝晓雪挣扎着坐起来,狠狠地眨了眨眼睛,使劲地掐了下自己的脸颊,终于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可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样一座破庙中醒来,她记得她倒下的地点明明是自己工作了八年的地方——访泉市香格里拉大酒店的豪华大厨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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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祝晓雪中午忙碌的厨房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和新来的菜鸟厨师马青荷说笑着整理自己的刀具。
马青荷看着祝晓雪宝贝似的细致地清理着自己的那套刀具,挤眉弄眼地说:“雪姐,这么宝贝自己的刀具啊,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呀?”
祝晓雪用雪白的纯棉纱布,挨个擦拭着每一把刀,笑着对马青荷说:“一个厨师如果没有一套好刀具,就好像战场上的兵卒没有趁手的兵器一样。你看那些盖世侠客,不都珍爱自己的宝剑吗?我宝贝自己的刀具有什么好奇怪的?”
马青荷正要再说什么,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摇晃打断了,她趔趄着勉强站稳,半晌才意识到地震了。她惊呼道:“雪姐,快跑,地震了!”说着伸手去拉没站稳趴倒在餐台上的祝晓雪,然后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她呆呆地望着祝晓雪的胸前,一把尖利的剔骨刀深深地插进了心脏的位置,只剩下滴血的刀柄。
祝晓雪右手抚着胸口,望了一眼自己最喜欢的那把刀,此时正插在自己的胸口上,没觉得什么疼痛,只是觉得力气正随着一滴滴的鲜血,慢慢地抽离。她靠着餐台缓缓地滑坐在地面上,努力对满脸惊惧的马青荷挤出一丝安慰的笑容,想说什么却只是翕张几下嘴唇,发不出一丝的声音。
地震在那次震动后很快安静下来,应该只是受到波及而已没什么大碍。祝晓雪像看电影一样,看着马青荷手忙脚乱地叫来经理和一些还没回去的厨师们,看他们惊慌失措地拨电话叫救护车,看他们望着她胸前渐渐晕开的血迹不知所措……只是这一幕一幕,渐渐变成黑白色,然后被无尽的黑暗所代替。失去意识前,祝晓雪心中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把劳碌了几十年的阿爸阿妈接来享享清福。
祝晓雪出生在一个偏远小山村里,印象中阿爸阿妈每天起早贪黑地在田里劳作,喂猪养鸡,开荒种菜,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但要供养两个老人和五个孩子,日子依旧过得紧巴巴的。
看着阿爸阿妈眼角过早地爬上了皱纹,两鬓染上了秋霜,懂事的哥哥姐姐初中没上完就自动辍学。大哥二哥跟着村里的叔伯们去城里打工,三哥和大姐留在家里帮阿爸阿妈种田养鸡。
祝晓雪在初中快毕业的时候,也曾经提出不上学了,帮家里减轻负担,都被阿爸严肃地驳回了。祝晓雪在十年之后仍清楚地记得阿爸眼睛里的沉痛,语调的伤感:“晓雪啊,你是五个孩子里成绩最优秀的,每次考试从来都是第一名,你将来一定是有出息的……你四个哥哥姐姐是阿爸无能,给耽误了,你绝对不能再走他们的老路。别担心学费,好好上你的学,将来家里可就指望你了!”
初中毕业时,祝晓雪毅然放弃了考高中然后读大学的漫漫长路,而选择了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烹饪专业。因为她听在餐馆厨房打工的二哥说,饭店的厨师工资如何如何高,待遇如何如何好。又看到村里村长的小儿子本科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在家闲了大半年,才勉强在城里找了个小临时工干着,工资少得可怜。上职业学校不但少支出四年昂贵的大学学费,还能早点工作早点赚钱,让阿爸阿妈早点过上好日子。
由于祝晓雪在职校期间学习用功,专业技术过硬,在毕业的时候被学校推荐到中等城市访泉市的香格里拉酒店工作。一开始,后堂经理嫌她年纪小——才18岁,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就先安排她在厨房做个配菜员的工作。
祝晓雪在工作上谦虚好学,吃苦耐劳,别人有事的时候总是伸出热情的手帮助他人,人缘特别好,她肯学习,嘴又甜,哄得那些老厨师们团团转,不自觉地教会了她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三年以后,祝晓雪已经能独立掌勺,并且在中式和西式面点方面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过了面点师高师傅。五年后成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首席大厨师,年薪十八万。
每月,祝晓雪只留够自己生活的基本费用,其他都寄给阿爸阿妈。现在家里盖起了新房子,哥哥们都娶亲生子了,姐姐也早就出嫁了,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晓雪每月邮寄的万把块工资,对于平均每人年收入不过3000元的小山村来说,着实让人眼热,大家都说阿爸阿妈好福气,养出一棵摇钱树,现在阿爸阿妈地也租出去给人种了,家畜也不养了,只在院子里侍弄一个小菜园,方便吃些绿色健康蔬菜,小日子过得那个自在,只是最近有个很大的烦恼,那就是即将奔三的小女儿的婚事。晓雪却一点也不着急,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访泉市买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把阿爸阿妈接来享享福。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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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晓雪坐在破庙里,老半天没弄清状况,觉得自己如果没死的话应该在医院里醒来,怎么到了这样一个荒废的破庙里了呢?她下意识地摸了下心脏的位置,低头看了看,伤口是没有了,可是捂在胸口上的手为什么这么小?
她把两只手都摊开在面前,的的确确是一双五六岁孩子的手,小小的,白白嫩嫩。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洗得干干净净,每一个破损的地方都用工整的阵脚缝起来。
祝晓雪苦笑了一下,想起马青荷总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地讲述她所看过的穿越小说,心中哀叹着:原来我不是没死,而是死后灵魂穿越了?说也是,有谁被刀深深地捅进心脏,还能不死的?
祝晓雪任命地自我安慰,穿越就穿越了吧,总比眼一闭腿一蹬,送到火葬场只剩一把灰强。就当旅居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了,可惜不能每年回家探亲一次,不过说不定哪天因缘际会又穿回去了呢,随遇而安得过且过吧。唉!看着这身破烂衣服的样式,应该穿到古代了,也不知道是历史上的什么朝代,还是架空的朝代,反正都没差,都是个缺吃少穿的乞丐。
祝晓雪叹了口气,白嫩的小手揉了揉冒火的嗓子,艰难滴咽了口唾沫,眼睛扫到自己坐着的稻草旁一个破了个口子的粗陶碗里,满满一碗清水,大喜过望,忙捧起咕嘟咕嘟一气喝完。真是如甘霖般甜润啊,祝晓雪觉得嗓子疼得不那么厉害了。突然,咕噜一声响起,祝晓雪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肚子,自言自语:“好饿呀,难道这小乞丐本尊是饿死渴死的?可怜悲催的娃呀……”
又看了看自己这双养尊处优似的,白嫩的小手,纳闷极了:一个小破乞丐,怎么会有一双大小姐般的小手?
“小姐!你醒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从庙门外传来。祝晓雪连忙抬起头往声音传来处望去,只见一个年纪大约在十来岁左右的小女孩,一脸狂喜的表情站在那儿。她也是衣衫褴褛,一头蓬乱的长发随便用个不知道什么颜色的布条束起来,脚上的鞋子张开了鳄鱼嘴。她的怀里不知道揣着什么,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护着。
小女孩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祝晓雪跟前,腾出一只手摸了摸祝晓雪的额头,兴奋地说道:“不烧了,太好了!菩萨保佑!”
祝晓雪眨巴眨巴眼睛,小姐?这具小身体果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乞丐,是破产的商家小姐?抄家出逃的罪官小姐?又或者是被仇家灭门的武林世家小姐?
祝晓雪这里YY着,那个小丫头从怀里极小心掏出一个粗陶小罐,并一个硬邦邦的粗粮馒头,嘴里絮絮叨叨:“小姐,昨天晚上吓死奴婢了。您从昨天晚上开始起烧,半夜烧得都说胡话了,奴婢撕了片袖子沾冷水敷在您的额头上,折腾了一夜,早上才好一点。奴婢看您睡安稳了,就去山脚的村里讨了点米粥,这山里的村民就是善良,一点都没有为难奴婢,还多给了个馒头呢!”



小女孩将粗陶罐里的米粥,倒进祝晓雪刚刚喝水的那个粗瓷碗里,粥里冒着微微的热气,虽然米被煮的烂糟糟的,卖相十分不好,(职业病,呵呵)但是对于饥饿难忍的祝晓雪来说,还是十分有吸引力的。
祝晓雪眼馋地盯着粗瓷碗,嘴巴动了动。小女孩看着她馋猫样子,心疼地说道:“小姐饿坏了吧。是奴婢无能,这些天来没能让小姐吃上一顿饱饭,残羹冷炙的,小姐入不了口也是常理。可是现在非比往昔,小姐您就将就用点吧,不要再耍脾气了,不吃东西身体怎么能好起来呢?”看来这本尊不太好伺候哦。到这份儿上了,还这么任性,看来平时也是被宠坏了的主。
她端起粗瓷碗递到祝晓雪面前,晓雪并没有急着接过来。小女孩用充满诧异的大眼睛望着她。
“你……”祝晓雪被自己稚嫩又带点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忙咳嗽了一声作为掩饰,然后迟疑地问道:“你是……谁?怎么叫我小姐?”
小女孩张大了眼睛,有点惊慌失措地望着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影,终于发现自己陪伴了六年的小姐此时的不同。虽然脸蛋身高依旧是昨天她认识的那个小姐,可是神态举止和眼睛里的神采又似乎是那么的陌生。她放下手中的碗,上前一步摸着自家小姐的额头,结结巴巴地说:“小姐,你怎么了?我是从小和你一起长大的小风呀!你不记得我了?”
祝晓雪望着她惊慌的样子,有点不忍,如果她知道自己一起长大的小姐已经死去,现在这副躯壳里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该有多伤心。于是祝晓雪试图做出天真无辜状,睁大明澈的眼睛,可怜兮兮地道:“我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不知道我是谁,现在又在哪儿,为什么会在这破庙里醒来,呜呜……我的头好疼……”
祝晓雪估计自己演技还不错,至少眼前这个自称是小风的小姑娘是相信了,她很快镇静下来,把祝晓雪拉进自己的怀抱里,摸着她的后脑勺,安慰地说:“小姐,别怕,可能是昨晚的高烧烧坏了脑子,以前的事不记得不要紧,奴婢会慢慢讲给你听的。”
小风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扶着祝晓雪的肩膀把她推出一臂的距离,直盯着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道:“小姐,以后心情不好,可以冲小风发,不要再不声不响的跑走。昨天要不是奴婢及时找到小姐,小姐很有可能淹死在溪水里了,即使这样,还是发了一夜的高烧……小姐您知不知道,看到您躺在溪水里,小风的心都快停止跳动了。如果您有什么三长两短,小风就是死了到地府,也没脸见把您托付给小风的主子呀!”说着大眼睛里升起一片雾气。
祝晓雪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她的眼睛,心里暗叹这孩子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这时,见这双漂亮的眼睛里蕴满泪水,马上坐直身体举起右掌保证:“好!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不声不响地跑走,我会听你的话,不任性不耍脾气——你别哭了好不?”
小风看着自己的小姐郑重其事的样子,不由得破涕为笑,刚想说什么,突然听见“咕噜噜”的声音,赶忙端起米粥道:“小姐,快把粥喝了吧,凉了对你的身体不好。”
祝晓雪接过来,边把嘴凑到碗沿,边问:“小风吃了吗?”小风躲开她的视线,假装整理粗陶罐,说道:“奴婢在回来的路上已经吃过了,小姐先喝两口粥,奴婢这还有馒头呢。”
祝晓雪把已经贴到碗沿的小嘴收回来,看了看那个可怜的小粗陶罐,仅仅能装一碗粥的样子,如果她路上先吃了,怎么可能还剩下满满一碗的粥?再说了,她这么注重尊卑,一口一个奴婢的,怎么可能小姐还没吃就先吃了呢?
祝晓雪把粥放在身旁,示意小风把手里的粗陶罐递过来,然后把粥倒回一半进粗陶罐里,再递回去:“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陪我再吃点吧。”然后把馒头也取过来一掰两半,塞回一半给小风,冲她笑了一下,朝剩下的那一半狠狠地咬下去。
祝晓雪那一口馒头嚼了半天才咽下去,并不是饿太狠,不舍得咽下去,而是做馒头的面太粗,麦麸没筛干净,拉嗓子,而且面没发起来就开始蒸了,导致馒头太硬。如果不是太饿了,根本就咽不下去。祝晓雪喝了口米粥顺了顺喉咙,回担心地望着她的小风一个微笑,又鼓起勇气冲着黑不溜秋的馒头咬下去。
小风望着皱着眉头咽馒头的小姐,自责道:“小风无能,让小姐吃这样的陋食……”祝晓雪看小风眼圈又红了,马上阻止洪水暴发:“一点也不难吃啊,很香的。你也吃呀!”配合着话语,又假装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稀粥。说实在的,这稀粥虽然卖相不太好,喝起来味道还是不错滴,一股米香,纯天然无污染的稻米煮出来的,差也差不到哪儿去。
小风望着一脸“愉快”却咽着费劲的小姐,暗暗下定决心:即使再苦再累,以后也绝不再让小姐吃这样的难以下咽的粗食了。
祝晓雪见小风捧着半块馒头,不往嘴里送,只定定地看着自己,忙执起她的手送到她嘴边道:“愣什么,快吃呀!”看着小风仿佛下了什么决定似的笑着啃了口馒头,又接着和那半块馒头奋斗!
祝晓雪边嚼着馒头,边同小风聊天,探听下这具身体本尊的情况:“小风啊,我叫什么名字呀?你全名叫什么,多大了。陪我聊聊天,说不定讲着讲着我就能恢复记忆了呢!”
“小姐的本名叫祝雪迎,祝福的祝,雪花的雪,迎春的迎。今年到年底就7岁了。奴婢叫谷化风,十岁了。”小风小口小口地嚼着馒头,虽然能看出他很饿,但吃东西挺斯文,比起祝晓雪——不,现在该叫祝雪迎了——那种好像跟馒头有仇似的吃法,还像大家闺秀。
祝雪迎?不错,跟前世的名字大差不差。
祝雪迎看看自己这身破烂衣服,苦笑了一下,抬起头笑着对小风道:“小风,你别老是小姐、奴婢的称呼了,我听着别扭,干脆你叫我晓雪,我叫你小风,多亲切,比小姐奴婢什么的顺耳多了。”
小风看着祝雪迎,想了片刻,点头道:“也好,听小姐——听晓雪的。”她看着晓雪提醒的眼神,忙改口。
“小风,咱们是一起长大的吧?我以前的一切你都清楚吗?”
小风想了一下,回答道:“你满月的时候,我娘和我爹,带着我和弟弟到你们家的。当时的你好小好小,我当时虽然才4岁多一点,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我靠近小床的时候,你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冲我笑了。大官人说你和我很投缘,还说……还说……”
祝雪迎看她吞吞吐吐,扭扭捏捏,脸慢慢红起来,奇怪地追问一句:“还说什么?”
小风低下头,耳朵都红了,半天才挤出蚊子哼哼般的回答:“还说将来小姐长大了,让我做你的……做你的夫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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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还米放假,所以最近更新慢一点。开始几章可能有点沉闷,好戏在后头呢,请大家多多支持姽婳哦,多收藏,多推荐,多点击哦。



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情况,祝雪迎又开始询问自身的境遇了:“风哥哥,你一开始称呼我是小姐,那我家应该是小有资产才对呀,怎么会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呀?”说着掸了掸身上的“乞丐服”。
谷化风听到晓雪的询问,眼圈登时就红了。他强忍住泪水,想了一会才道:“大官人……和咱们一家十几口,全被……全被一群黑衣人给……给杀害了!只逃出我们两个……晓雪,你千万别伤心,只要咱们找到主母,主母一定会揪出凶手,给大官人和我爹娘弟弟报仇的!”
果然就是如此狗血的情节,唉!祝雪迎做出哀伤的样子,捏着自己的大腿,挤出两滴眼泪,难过地说:“晓雪真不孝,居然这么刻骨的仇恨都忘记了,甚至连爹爹的样子都记不起来。晓雪真是不孝!”
谷化风噙着眼泪,强忍悲痛安慰“伤心”的小姐:“晓雪,或许你的失忆是大官人在天上怕你伤心而刻意安排的,所以你也别太难过了。”
祝雪迎抹了抹眼泪:“给我说说我的爹爹吧,我不想一点他的记忆都没有。”
谷化风理了思绪,娓娓道来:
祝雪迎的爹爹柳觅云,出生于西南边陲重镇——岚樊城的一户小康之家,家里做着药材的生意。柳觅云的母亲有主夫、侧夫侍夫四人,孩子到最后却只得柳觅云一人,其余不是死胎,就是夭折。
祝雪迎了解到,这世界是男生子的。据谷化风不全面的介绍,貌似无论主夫还是侍夫,在陪嫁中必有一枚胞胎果,由妻主收藏。如果妻主想让谁怀孕生子,就赐于他胞胎果服下,再圆房,一周内便会怀上宝宝。怀孕的夫侍肚子上会有一条胞胎线,三个月后,胞胎线会自动裂开,胞胎就从胞胎线中产出,胞胎线也会随着胞胎的产出而愈合。被产出的胞胎只是一个小肉球,小肉球的爹爹把它放在胞胎树的树叶熬制的树汁中,吸收树汁中的营养慢慢长大。树汁每日换三次,就像人每日三餐一样。七个月后,小肉球瓜熟蒂落,就像小鸡出壳一样从肉球中滚落一个小婴儿。孩子的生日就从这一天开始。很神奇吧!而且孩子的爹是没有奶水滴,富人家的孩子八个月内喝牛乳或羊乳煮胞胎叶,穷人家只能是米粥煮胞胎叶了。每个男子只有一次生产的机会,如果死胎或夭折,这个男子就永远失去做爹爹的权利了。
(姽婳题外话:有的亲提出,这样下去人口骤减不说,甚至会有灭绝的危险,其实两百年前并不是这样,那时候的男子想生多少胎都行,一场灾难后才变成这样,什么样的灾难呢?参见106章。以后不会总这样,我们的女主会改变这一切的,敬请期待哦。)
祝雪迎听得津津有味,前世的姐姐生孩子痛了一天一夜,吓得祝晓雪对生孩子有一种恐惧,现在好了,女人不需要生孩子了,真是一大福利啊。
闲话少说,那柳觅云为主夫所出,从小就粉妆玉琢,很是可爱。他娘亲就这一个孩子,更是疼到心尖尖上,不惜花重金请来师傅培养。十五岁时,柳觅云出落的更是俊美,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跟岚樊城主的二公子并称“岚樊双秀”。自从柳觅云十五成年礼过后,来提亲的媒人差点把门槛给踩破了,有岚樊首富的千金,书香世家的举人小姐,还有知州的女儿……
岚樊这么多优秀的女子,柳觅云都没看上,单单看上了西南边军里的一个小兵卒祝海澜,两人两情相悦,花前月下,互许终身。一开始柳觅云他娘坚决不同意,但是拗不过自己心爱的爱儿,只好答应了两人的婚事。
这祝海澜乃京城人氏,似乎颇有点家底,在岚樊卖了三进三出的房子,给了一笔不小的聘礼,八抬大轿把柳觅云娶了回家。两年后,祝雪迎出生才两个月,祝海澜被调回京城,临别时祝海澜说等在京城安定下来,再来接父女俩。这一去就是六年,其间每年祝雪迎生辰的时候祝海澜都会赶来陪小雪迎庆生,再匆匆在年关前赶回京城。
柳觅云似乎也感觉到什么,从她这几年都没提接他去京城居住,从祝雪迎周岁时,她送来谷化风一家(谷化风的母亲是祝海澜送过来的武功高强的护院),从她无论多匆忙都要回京过春节。柳觅云意识到她在京城可能已经有了夫侍,毕竟他们成亲的时候祝海澜已经21岁了,在十三岁就可以娶夫纳侍的华焱来说,21的大姑娘不可能没有夫侍。但是柳觅云一点也不放心上,他相信祝海澜和他之间的感情是经得住考验的。只要有情,做侧夫甚至侍夫他都愿意。
祝海澜也没有让他失望,在今年春天的时候,派了一队兵士去接他们父女俩回京。还来信说,这些年让他们父女受委屈了,只因一个非常有权利的人硬塞给她的夫婿善妒,不接受她纳夫侍。他的家族又特别强大,给他撑腰,使她很有压力,以前不接他回来是怕他被那善妒的夫婿虐待迫害。现在她的夫婿终于吐口接受他,让她接他回去,但只能做侧夫,让他受委屈了云云……
柳觅云并不觉得委屈,因为这时代的女人三夫四侍是再正常不过了。他开开心心地收拾行李,把带不走的都卖掉了,仆人也都遣散了,几家陪嫁的家生子不愿意离开的,并谷化风一家都跟着一起上京了。
西南边陲到京城万里迢迢,要整整走三个半月的时间。柳觅云带着女儿乘坐一辆马车,谷化风的娘谷护院骑在马上,跟祝海澜派来的兵士在马车前后护卫着。谷化风的爹爹带着他和弟弟(弟弟的爹爹因病去世了)乘着另一辆马车跟在后边。其他的家人会骑马的骑马,不会骑的坐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在回京的路上。
路上一直很安全,可是就在半个月前,回京的队伍进入卢法迭山区的时候出事了。
那是接近傍晚的时候,如火的夕阳把整个卢法迭山染得血红一片。祝雪迎天真地拍着手,开心地指点着朵朵红霞,惊叫着:“爹爹快看,那里有只红兔子……那个红狮子跟城主府门前的一模一样也……爹爹,爹爹,大红马,大红马,跟谷护院骑的一样!爹爹,我也想骑马……我要骑马!”柳觅云太温柔了,再加上他觉得孩子从小没有母亲的在身边,总觉得亏欠了孩子,所以对孩子百依百顺,养成了祝雪迎任性刁蛮的性格。祝雪迎任性耍脾气的时候,柳觅云拿她没办法,这时候只有谷化风能哄得住她。
谷化风听见祝雪迎又在胡搅蛮缠,从马车中伸出头来,用温柔的声音说道:“小姐,我给你缝个大红马,你可以抱着它睡觉,比我娘的大红马强多了。”
祝雪迎一听,吵嚷着要到谷家的马车上,看谷化风给他缝大红马。柳觅云觉得在谷家的马车上有化风化雨陪她玩,比骑马要安全,就随她去了。
谷护院看了看天色,正要选个地方,搭帐篷宿营。突然,山路上出现了几个黑衣蒙面人。
护送的兵士并谷护院拍马上前,护住车队。兵士的林头儿沉声喝道:“什么人!”
拦路的黑衣人之一,阴测测地道:“要你命的人。”
林头儿亮出一个银色雕花令牌,道:“放亮你的招子看清楚,还不马上让开。”
黑衣蒙面人冷哼一声:“让开?我们‘天煞阁’从来不会写个‘让’字!”
谷护院心中不由一惊,失声道:“‘天煞阁’?江湖上第一杀手组织‘天煞阁’?”
“不错,有人重金买车中那父女俩的命,拿钱办事。识相的赶快让开,‘天煞阁’要的命,从来没有人能逃脱。嘿嘿嘿嘿……”
林头儿一咬牙,大叫一声:“呔!你这贼人,好生猖狂,兄弟们,给我上!”说着,拔出腰间金环大刀,拍马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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