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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重生1990

佚名 著

美文同人连载

逆转人生,重生1990。龙腾南方,叱咤香江。宋志超从前世的超级富豪,变成了一个南方玩具厂的穷酸打工仔,然后,逆袭就开始了。是英雄,还是枭雄,让我们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流金岁月。...

主角:   更新:2023-08-08 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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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逆转重生1990》,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逆转人生,重生1990。龙腾南方,叱咤香江。宋志超从前世的超级富豪,变成了一个南方玩具厂的穷酸打工仔,然后,逆袭就开始了。是英雄,还是枭雄,让我们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流金岁月。...

《逆转重生1990》精彩片段


1990年,南方,发达玩具厂宿舍---
粤语歌曲:“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出温暖永远在背后,纵使啰嗦始终关注,不懂珍惜太内疚……”
宋志超耳边突然响起这样陌生又熟悉的歌声。
他睁开惺忪的双眼,一套破旧的画着八十年代金鱼图案的老式组合柜跃入眼帘,柜子有些脏,还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
环顾四周,这是个仅有20平左右的房间,头顶上是一盏过了时的老式电灯泡。在床的左侧是一张桌子,上面摆放着乱七八糟的东西,镜子,木梳,盒装磁带,磁带上面有香港“Beyond”组合黄家驹等人,以及宝岛组合“小虎队”的成员吴奇隆,苏有朋,陈志朋等人的帅图……
此刻,一台崭新的黑色塑料“燕舞”牌录音机正沙沙地播放着磁带,歌曲就是宋志超刚才听到的那首Beyond的《真的爱你》----
“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爱意宽大是无限,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
这个牌子的录音机音质很不好,远远不如日产,或者港产品牌,但它的电视广告却很火爆,甚至于宋志超立马就清楚地记得当年有个叫“燕舞小子”的少年,抱着一台录音机,一边跳着一边歌唱,“燕舞燕舞,一曲歌来一片情!”
录音机沙沙地响着,Beyond歇斯底里地演唱着这首无比伤感却脍炙人口,各大KTV必点的感恩母爱的歌曲。宋志超则有些懵圈地继续打量四周,眼前仿佛时空倒流,最惹人注意的是挂在墙壁上的那幅挂历,上面竟然是香港“四大天王中”的刘德华---帅气地斜靠在一辆红色机车上,造型宛若他那部《天若有情》。
怎么会这样?这些东西……再看挂历上面显示的时间---恭贺新禧1990。
1990年?
怎么可能!
现在不应该是2018年吗?
宋志超脑子有些混沌,乱糟糟的。
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
仿佛时光一下子倒流了几十年。
难道这一切都是梦?
自己还没有醒来?
宋志超忍不住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脸,疼!
他猛地从床上爬起来,拿起桌子上那面鹅蛋形的小圆镜,对着自己猛看。
陌生!
十分陌生!
镜子中,是一张略显稚嫩却十分帅气的脸庞,最多十八岁,也许是因为醉酒缘故,显得有些憔悴,眼圈也黑黑的。
“这,真的是我?”宋志超不可思议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他可以肯定,自己一辈子都没见过这张脸
然后他的脑袋就一阵晕眩,一股陌生的记忆瞬间吞噬了他。
……
“宋志超”还没从刚才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准确地说他还没怎么适应现在这个“身份”。
姓名虽然一样,却不是同一个人。
他宋志超上辈子是个孤儿,是赫赫有名的地产大亨,金融枭雄;眼前这位却是个只有高中文化,前来南方打工的贫穷“打工仔”。
这是个淳朴的的少年,从北方来南方,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进了玩具厂打拼。与自己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一起快乐工作。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穷人的孩子,蓬头垢面在街上转,阔人的孩子,妖形妖势,娇声娇气的在家里转,长大了,都昏天黑地的在社会转,同他们的父亲一样,或者还不如。
淳朴的宋志超就觉得自己连父亲都不如。
就在昨天,他亲眼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背叛了自己,竟然和自己工厂的生产部经理好上了。
这还不算,那个经理还利用手中的职权,把原本可以升职成为车间主管的他,直接给除名了。
爱情,事业,彻底惨败!
淳朴的少年一下子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于是就疯狂的喝酒,最后就出现了眼前的一幕。
重生后的“宋志超”禁不住苦笑,他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悲哀。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现在他就是宋志超,宋志超就是他。
很快,宋志超就想到了眼前的情况,这是个什么样的时代。
1990年---
这是个改革开放,朝气勃发;万马奔腾,百舸争流的大时代!
无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前仆后继地投入到这奔腾的时代浪潮之中。
下海,股潮;
国企改革,煤炭黄金十年;
IT大发展,互联网时代,娱乐全球化……
最后大浪淘沙,又涌出了多少英雄和枭雄!
英雄是悲情的,枭雄是偏执的。
但---
这是个不靠学历就可以成功的时代!
这是个不靠后台就可以胜利的时代!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有钱的爸爸,不需要做什么官二代,我们只需要抓住一个机会,跟上时代跳动的脉搏,就能开创属于我们的新世纪。
现在岁月还我十八岁,那个单纯淳朴的宋志超去了,我却来了。
……
“超哥,你醒了,你没什么事儿吧?”突然,一个模样憨厚的胖子拎着一个保温瓶,从外面进来,一看见宋志超就满脸急切地询问道。
宋志超稍微想了想,就认出了此人。
这是“自己”的表弟,名字很有乡土气息,叫“朱富贵”,跟自己一起来南方打工有一年,今年十七岁,人高马大力气壮,可就是脑袋不好使,在这里呆了很久还不会说粤语,很多时候听不懂这边人的话,总被人欺负。宋志超平时喜欢护着他,两人感情也十分深厚。
“我没事儿,只是头还有点晕。”
“怕是昨晚你喝太多了酒,俺娘说酒喝多了不好,昨晚俺劝你,可你就是不听。”
朱富贵搔搔头,忙把手中铁皮保温瓶放下,又从桌上拿起一把白色的搪瓷茶缸,然后对宋志超说:“超哥,你转过头去,不许看。”
“你干什么?”
“先转过头。”
宋志超就听他的,把头转了过去。
然后宋志超就通过桌子上摆放的圆镜子,看见朱富贵撅着屁股,鬼鬼祟祟地从他睡的床铺底下摸出一个铁盒子,然后打开铁盒子,从里面摸出一袋菊花牌的“麦乳精”。
麦乳精用木夹子夹着开口,打开,朱富贵小心翼翼地把里面的麦乳精往搪瓷茶缸里面倒了一些;看了看,又咬了咬牙,抖了抖开口,多倒出一些。有一些细末撒在了缸口,他就用手指抿了,塞进嘴巴里使劲儿吮吸。
做完这一切,朱富贵忙又把一袋子的麦乳精放进铁盒,塞进床底下,小心翼翼,模样跟做贼似的。
“咕嘟嘟!”热茶冲泡起麦乳精,一股子香味从屋子里升腾起来。
“好了,我知道你头疼,我给你喝我的麦乳精---喝了你的头就不疼了。”朱富贵把热气腾腾的茶水递给宋志超。
宋志超心中一热,就说:“这是你的宝贝,我怎么能喝?”
朱富贵就胖脸一红说:“只要你不偷着喝,问我要,我会给你喝的。俺妈让俺存钱,俺舍不得花,俺只买了这麦乳精,原本是想回家的时候捎给俺妈,让她尝尝看的,不是俺不舍得,不让你喝……”
胖子越解释越乱,宋志超却清楚地知道,作为他的表哥,原本的宋志超淳朴是淳朴,却很舍得花钱赶时髦。尤其和自己的青梅竹马田晓丽确定关系之后,宋志超就更是花钱如流水,打工一年多,不仅没存着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不说别的,就说刚才那台放歌用的崭新“燕舞”录音机,就是宋志超半个月前才买的。
这个牌子的录音机一经问世就受到国内爱好者追捧,帝都市民更是大雪天熬夜排队购买,因此价格达到了280元。要知道,这时候BJ市普通职工的工资才80元到150元。像宋志超他们在南粤这边打工,日熬夜熬不断加班加点干活,一个月的工资顶多也就六七十块钱,买这样的奢侈品,还是宋志超厚着脸皮向工友们借的钱。
至于工友们为什么会借钱给宋志超,原因很简单,小道消息说宋志超是“发达玩具厂”下一任车间主管的最佳人选。本着拍马屁的传统,这些工友才会主动借钱给宋志超,希望他当上主管以后,对自己多关照一点。
可又有谁知道,宋志超现在不仅马子被人挖走了,连主管的官位也被撬了。
就在宋志超喝着麦乳精,感觉浑身舒服一些的时候,就听宿舍楼下有女人嗓音清脆地喊道:“宋志超,我有话要对你说。”
宋志超在床上,没动。
朱富贵就凑过去朝下外看了看,然后扭头对宋志超嘟嘟囔囔地说:“那个,小表嫂好像找你有事儿。”
小表嫂?
岂不是被挖了墙脚的那个田晓丽?
她这时候找自己做什么?
宋志超放下茶缸,“让那娘们等着!”


宋志超基本上没怎么打扮,随便穿了一件衣服,挤拉着一双拖鞋,直接出了宿舍的门,去找刚才在楼下叫自己的“田晓丽”。
这让朱富贵有些诧异,要知道之前的宋志超可是很喜欢臭美的,只要一听见田晓丽找他,就会捯饬半天,不是往脸上抹雪花膏,就是把木梳沾了水把头发梳的整整齐齐,露出头皮。
玩具厂宿舍楼底下---
宋志超见到了田晓丽。
这是个长相还可以的女孩子,穿着崭新的碎花裙子,下面是一双高跟凉鞋。她的眼睛乌黑明亮,脑后扎着两条小辫子,标准的八九十年代女孩子造型。
在等待宋志超的时候,田晓丽正皱着眉头,用手指搓着花裙子,用脚尖轻轻地踢着脚下的石子。石子在地上滚来滚去,跟她的心一样,也滚来滚去。
直到宋志超出现。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田晓丽抬起头,看宋志超一眼,忍住没把心里的话马上说出,却看着宋志超憔悴的脸,关心道:“你喝酒了?”
“喝了一点点。”宋志超没有否认。
田晓丽刚要开口说话,旁边路过的一个年轻工友看见他们,就笑嘻嘻地揶揄:“你们小两口干啥呢?这位大白天的,天还没黑,你们就这么热乎了!”
其它工友也嘻嘻哈哈笑了起来。
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在工厂没日没夜的打工,听不懂粤语,融不入当地人的生活,自己把青春基本上全都浪费在了这里,除了一丁点微薄的薪水,到头来什么都没得到;与他们这些没有女朋友习惯了左手右手慢动作的失败者比起来,只有那些谈了恋爱的,有了女朋友的打工仔,才是这里真正的“王者”。
“你们想亲热还是去屋里头吧!在这里杵着,让我们这些光棍看了好难受!”
“难受也得忍着,谁让我们冇的搞呢!大不了下班集体去录像厅看夜市!”
“对,半夜让老板换片,问搞乜嘢,就说想解解馋!哈哈哈!”
听到这些夹杂着粤语白话的疯言疯语,田晓丽脸都红了。
宋志超则无所谓地和那帮人插科打诨,还说看录像的时候一定喊上自己。
又有人开始恭维宋志超,说他快要当主管了,以后要多多关照自己。
宋志超就笑着说,这是没谱儿的事儿,等确定了再说。
田晓丽却是知道宋志超早被赵金宝耍花招给刷下去了,这个主管他是当不上了。
见宋志超这样,田晓丽又有些替他心疼。毕竟两人处过对象,她田晓丽也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只是不管从经济条件还是从身份地位来看,宋志超都差赵金宝十万八千里。
宋志超跟自己一样是从农村出来的,高中文化程度虽然在村里很了不起,那时候自己也很崇拜他,但到了这里就什么都不是。
没错,现在有文聘很值钱,很多打工仔都是小学毕业,初中毕业,有的甚至不识字,你高中文化是可以竞争主管,但也要有后台才行,上头不给你机会,你就算是大学生,也要重新打拼。
何况宋志超家里太穷,只是这几十万打工仔中的一员,一个月拼死干才赚六七十块钱,哪像人家赵金宝,后台硬,身份是厂长的小舅子,又是这里的生产部经理,一个月工资最少一百三,又懂得哄自己开心,光昨天买这条裙子都花了差不多三十块---那可是自己半个月的工资啊。
不管横比竖比,田晓丽都觉得宋志超比不过人家赵金宝,所以自己和宋志超的男女朋友关系必须赶快断掉,自己不能再被宋志超拖累。
“那个,这里太吵……不如我们去前面那个小操场吧。”田晓丽心中盘算着,咬着嘴唇,对宋志超说道。
“不用了,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是不是跟那个人有关?”宋志超问道。
“你昨天……都看到了?”田晓丽低下头,声音犹如蚊蝇。
“嗯,看到了。我去商场的时候,刚好看见你和他在一起。”宋志超也没隐瞒,反正眼前这个女孩又不是自己真心喜欢的人。
田晓丽的呼吸有些急促。
“这裙子是他给你买的吧,看样子挺贵,十块,还是二十块?我可买不起。”宋志超用开玩笑的口吻说。
田晓丽脸颊发红,用手抓着裙子,鼓足勇气,抬起头,“我和他……”
“我知道他在追你,你对他也有好感。要不然你也不会单独和他见面。何况,我们虽然青梅竹马,不过感情的事情不可以勉强,你有选择的自由。”宋志超快刀斩乱麻,觉得别扭,想要赶快了解这段感情。
田晓丽没想到宋志超会这样说,眼神闪现一丝惊异,似乎有些想不到宋志超会这么轻易放手,隐约竟然还有些不舒服。
“你说的也对……不过我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你,平时你对我那么好。”田晓丽镇定心神,把心中的话组织好说了出来。
宋志超是什么人,忽然笑道:“这些客气话就不用说了。如果你真觉得对不起我,也不会故意穿这身衣服出来刺激我。说吧,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儿?”
田晓丽被宋志超看穿了心思,眼神有些慌张,忙说:“是我来的匆忙,没来得及换衣服---赵金宝他想要请你吃饭,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宋志超知道,赵金宝就是撬自己墙角那家伙,也是玩具厂的生产部经理,更是厂长的小舅子。
田晓丽有些忐忑不安地看着宋志超,原以为宋志超会当场拒绝,没想到他却说:“好啊,什么时候,吃什么,在哪儿吃?顺便我会对他说,祝你们幸福。”
田晓丽脑筋有些拐不过来弯,她瞪大眼看着宋志超,似乎想要把他看穿,看透,最后说:“就在我们工厂附近的那家李记大排档,今晚八点。”
宋志超点点头,“嗯,我记住了。可以带人吗?”
田晓丽怔了一下。
“我总不能自己出去吃独食,把我表弟一个人丢屋里头……既然赵金宝连这么贵的裙子都舍得给你买,多个人吃饭应该没问题吧。”
田晓丽觉得宋志超这样说是在嫉妒,可看他表情却又有些不像,反倒像是丢掉了什么包袱,很开心的样子。于是,她心中那种不舒服感就更强烈了。
“嗯,没关系,你可以带他一起来。”
“那就多谢了。”宋志超说完转身就要走。
却突然被身后田晓丽叫住。
犹豫了一下,田晓丽还是瞪大眼,问了出来,“你这样做是真心的吗?”
宋志超回头看她一眼,潇洒道:“当然是真的。”
“为什么?”
宋志超就看着她的眼睛,嘴角一翘:“确认过眼神,你不是对的人。”


作为一个“过来人”,宋志超并不认为田晓丽是什么坏人;相反,宋志超觉得她在这样的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以一个正常人的角度来说,做的很对。
与前世那些“宁可坐在宝马里哭”的拜金女孩相比,田晓丽至少简单纯粹很多。她只是需要有一个月薪上百的男朋友,需要一个可以照顾自己,养活自己,能够让自己留在南粤,最后娶自己的男人。
宋志超除了最后一条,其它的都满足不了。
这个年代在南粤的打工仔,外来妹多如牛毛。为了走出大山,跳出农村,远离贫穷,他们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为了生存,放低姿态,抛弃理想,把自己变成机器,变成最最最,最廉价的劳动力。
在这里,人分三种,外来人,本地人,还有前来投资的香港人和台湾人。
阶层也分三种。
打工者,雇佣者,以及投资者。
作为打工妹,有多少漂亮的姑娘用她们本身的资本,改变了命运。
嫁给工厂的管理层,不管他们有多老多丑;给香港佬和台湾佬做情妇,不管他们有几个老婆,自己是小三或者小四,小五。
她们的这种选择不仅没让其它人指责和耻笑;相反,她们衣着光鲜,吃得好住得好,进出高档场所,成了更多女孩子羡慕和嫉妒的对象。
宋志超觉得田晓丽有这种资本,她也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走的路,因此那句“祝福”是发自真心的。
此刻,看着田晓丽远远离去的背影,宋志超心中忍不住想起了海子的诗句---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的幸福;我也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作为南方最大城市的一个县城,潘禺县是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羊城的经济排头兵,不大的地方几乎承载了整个羊城百分之十的经济增长。而这些增长的经济又大多来源于港台同胞在这里的投资。
一声改革开放,无数电子厂,塑料厂,服装厂,玩具厂……就如同雨后春笋般在这里涌现。
随着工厂的发达,与其配套的饮食业也跟着火了起来,不过这些饮食业做的基本上都是工厂打工仔和打工妹的生意,他们钱少少,于是老板们就赚少少,开了很多家的大排档,夜市摊,砂锅摊,烧烤摊,彼此相邻,犹如战场上一个挨着一个的帐篷。
这个年代,城管和主抓环境卫生的还没那么严格,于是你可以看见这些摊点从天还没开始变黑,就开始热气腾腾地冒起炊烟。
伴随着这些烟火,是那种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
“好吃的牛杂喽!”
“劲爆的鱼丸啦!”
“爆肥仔米!”
“爽滑凉粉!”
“糯米麦粥绿豆沙!”
各种各样的美味足以让无数刚从工厂下班饥肠辘辘的打工仔们吞着口水,咽着唾沫。
……
八点左右,宋志超带着自己表弟朱富贵赶到了“李记大排档”。
宋志超今晚赴宴穿的衣服很简单,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一条浅黑色的西裤,上衣扎在西裤里面,显得干净利落。
事实上宋志超很喜欢这个年代。
在这个年代的大多数地方,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你有房有车,而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她爱的白衬衫。
相比之下,朱富贵的打扮很有前世“尼古拉斯赵四”风格,上面是一件红色的八一背心,下面是一条绿色军裤,脚下是一双绿色的老式解放鞋。
朱富贵觉得自己这样穿很精神,跟着表哥宋志超出来吃饭,不能丢了他面子,所以他才穿的这么好。平时打工的时候,他穿的破破烂烂,跟乞丐差不多。
宋志超和朱富贵到达大排档的时候,赵金宝和田晓丽早已到了。
让宋志超意外的是,除了他们两人,赵金宝还邀请了工厂的另外三名工友,两男一女,杨威,孙平还有冯翠翠。
宋志超认识他们仨,还跟他们借过钱,尤其借杨威的最多,差不多借了一百块。杨威也乐意借钱给宋志超,本质上来说,杨威是个喜欢投机取巧的小人,只要对自己有利,他什么事儿都愿意干。
看见宋志超出现,杨威三人表情有些尴尬。他们可是很清楚地知道田晓丽是宋志超的女朋友,但她现在却坐在赵金宝身边,而赵金宝这次邀请他们来,很显然是为了做“见证”---见证他是怎么正大光明地把宋志超的女朋友抢到手。
玩具厂虽小,但喜欢嚼舌头根子的人却很多。
赵金宝之所以摆出这场“鸿门宴”,目的就是要让宋志超当面认怂,放弃田晓丽。让所有人知道他赵金宝是个有风度有胸怀的人,是光明正大追求到田晓丽的,不是挖人墙角的小人。
“你们来的挺早。”宋志超拉一把椅子,一屁股坐下,面对赵金宝这个撬走自己马子的情敌,神情淡定,举止从容。
朱富贵不知道该坐不该坐,还站着。
宋志超就踢踢旁边椅子,“杵着干嘛?”
朱富贵这才憨笑着,犹犹豫豫坐下。
不等赵金宝摆出请客吃饭的高姿态,招呼大家点菜,宋志超已经先声夺人道:“肚子饿了,可不可以先点些吃的。”
赵金宝满肚子的场面话憋了回去,吐出俩字:“可以。”
于是宋志超就拿了菜单招呼老板,非常麻利地点了八个凉热小菜,七碗杂碎面,然后又询问大家喝什么,女的说健力宝,男的说啤酒。
宋志超就点了两罐“健力宝”,然后又要了一打“珠江”啤酒。
看着宋志超点菜,要酒,动作熟练,一气呵成,这场面给人一种怪异感觉,好像今天请客做东的人是他,而不是旁边那个身穿双排扣灰色西服,头发梳成中分,打扮得直楞楞的赵金宝。
赵金宝扭动了一下屁股,甚至感觉坐在椅子上有些拘谨。很奇怪的感觉,本来是自己要给这小子下马威的,可是自己反倒变成了“客人”。
宋志超对自己的反客为主没感到丝毫的奇怪,上一世他就是这种人,喜欢抓住主动权,不管是谈生意,还是交朋友,他的强横都是出了名的。
凉菜和热菜还没上来,李记大排档的老板已经开始做杂碎面了。他的动作很快,将煮好的淡黄色粗面盛在碗里,浇上一勺汤汁牛腩,又切些煮好的猪皮和卤肠,最后是两颗咖喱鱼蛋和几颗青菜,前后没有三分钟,一碗香气扑鼻的杂碎面就被端到了宋志超面前的桌子上。
事实上像这种夜市大排档,做吃的时候会赶工一块做,正好旁边有人先点了面,于是老板就把宋志超他们的七碗面一块做了出来。
“杂碎面”在南方,乃至整个香港都很出名,不过让它真正出名的却是未来星爷的那部电影《食神》,一句“失败中的失败”成了“杂碎面”的反面教材。
不过眼前的这几碗面却做的很好,牛腩够鲜,猪皮够劲,猪血够补,萝卜够脆,三毛钱一碗,绝对吃的够味。
宋志超昨天喝了酒,伤了胃,一天都没怎么吃饭,面对眼前香气喷喷的杂碎面,忍不住食欲大动,也不等赵金宝这个真正主人招呼,说了句:“真有点饿,我就不客气了”,拿起筷子就大口地吃了起来,吃的样子看起来很香,很美味。
朱富贵一直都是“大脑听肚子指挥”,何况自己表哥宋志超已经开吃起来,他也就憨憨一笑,也拿起筷子狂吃,吃得稀里哗啦,汤汁四溅。
杨威,孙平和冯翠翠三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看向赵金宝,不知道该不该跟着一起动筷子。说实话,他们今晚坐在这里真的很不舒服,太别扭了;可越别扭,就越感觉肚子饿的慌。
赵金宝差不多已经满肚子火气了。
今晚自己请客是真的开吃吗?
不!
是为了谈判!
是为了宣誓主权!
宣告自己是田晓丽男朋友!
可是看看现在这场面,那个打工仔宋志超根本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啪地一声,赵金宝愤怒而起,今晚他被压制的太厉害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何况是他。
赵金宝的这个举动把正在上菜的服务员吓了一跳,也把坐在他旁边的田晓丽吓了一跳。
杨威三人大气不敢喘,就别提拿筷子吃面了。
朱富贵也吓了一跳,嘴上咬着面,傻乎乎地看着发飙的赵金宝。
唯有宋志超,依旧用筷子挑着面,美滋滋地吃着,仿佛根本没看见赵金宝发火。
“蒲你老母!”赵金宝气呼呼地把自己光滑油亮的中分往后使劲儿抹了一把。
“宋志超,我今晚请你来是有事要谈,唔是来食饭---你还真把自己当成人物了,我顶你个肺!”怒火一发,赵金宝直接把家乡话说了出来。
周围人全都噤若寒蝉,赵金宝可是工厂生产部的经理,又是厂长的小舅子,得罪了他分分钟卷铺盖滚蛋。
田晓丽总算还有些良心,使劲儿地冲宋志超挤眼睛,劝他赶快低头认错,到时候自己再说两句好话,把场面圆回来。
宋志超这才像是发现出了什么事儿,放下手中的筷子,抬起头,伸手扯过一片纸巾擦了擦嘴,丢在脚下,然后看向赵金宝,慢条斯理地用粤语问道:“你在和边个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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