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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畅销书籍

堕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这部小说的主角是霍羽李叔,《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穿越重生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毕竟那时的大家,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那时又没有网,更不能打电话,留着还浪费电,你说留着有什么用?倒是一些上层,还有留着这玩意。因为可以留着拍照录视频什么的,给他们的小孩子当玩具。也就是那些高层有这闲工夫,大家自己活着都费力,哪里还会生孩子?言归正传,夜月关上闹钟后,看着这部手机,多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再看看时间,二零某某年七月......

主角:霍羽李叔   更新:2024-01-04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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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霍羽李叔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畅销书籍》,由网络作家“堕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这部小说的主角是霍羽李叔,《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穿越重生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毕竟那时的大家,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那时又没有网,更不能打电话,留着还浪费电,你说留着有什么用?倒是一些上层,还有留着这玩意。因为可以留着拍照录视频什么的,给他们的小孩子当玩具。也就是那些高层有这闲工夫,大家自己活着都费力,哪里还会生孩子?言归正传,夜月关上闹钟后,看着这部手机,多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再看看时间,二零某某年七月......

《重生:我在末世猎杀尸王畅销书籍》精彩片段

黑云密布的天空中,不见一丝阳光,曾经的蓝天白云,都化作了飞土尘埃。在那漫天的黄沙中,是随处可见的断壁残垣。

曾经辉煌的人类文明,变成了一座座废墟。走在路上,你所能看见的除了废弃车辆外,就是四处喷溅的血液和断肢残体。

空气中弥漫着的,混杂着腐烂的肉味、血腥味,以及各种各样肮脏的臭味。

欢迎来到末日,现在是末世纪一年!

……

“夜小子,快逃!”

某处废墟中,一名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声嘶力竭地大喊着。

而在他身后之人,是一名剑目星眉的男子,夜月。

两人同为此次,猎杀穷极尸王的成员。不过他们并不是此次行动的主力,所以他们的任务是,尽可能地吸引外围丧尸,给主力腾出猎杀的时间和空间。

起初,计划一切正常进行,夜月被分配的小组,一行五人成功吸引了不少丧尸。

可异变突生,丧尸群的数量不知为何,竟然在短时间内急剧增长。等到他们发现不对时,已经晚了,他们被数以万计的丧尸包围了。

经过一番残酷的厮杀后,此时的五人小组,就剩下夜月和李叔了。

“李叔!”

夜月于心不忍地喊了一声。

按理来说,在末世摸爬滚打几年的他,此刻为了活命,就应该抛下李叔独自逃命才是,可人终究做不到完全理性。

自末世以来,夜月就失去了所有亲人。而李叔对他向来照顾有加,让他感受到末世中,难得的一份温暖。

可如今,他别无选择,只能弃李叔而去了。

现在距离突出包围圈,也就差数百米而已,逃或许还有一线生机,留下必死无疑。

而在两人身前,有着数之不尽的丧尸。

里面的高阶丧尸,就是每人咬上一口,也能把两人啃得连渣都不剩。

就在这时,又有几只奇形怪状,面相丑陋无比的丧尸扑了上来。

“唰!”

只见李叔刀光一闪,几只丧尸便被直接腰斩了,丧尸的血液喷溅到他的脸上,使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狠厉。

他再次大喊道:

“走啊!照顾好我女儿!告诉她,她老爸是英雄!”

夜月咬着牙,强忍着悲伤,当即身形如同一溜黑影般逃去,速度之快,甚至只能勉强看清残影。

仅在几秒后,无数的丧尸便将李叔吞没了。

而此刻的夜月,正一边迅速逃离,一边抬头望向天空。

他暗自默念:现在是下午五点过,快了快了,只要再过一会,自己就能逃离这个魔窟!

眼见周围的丧尸数量在减少,那正说明,自己即将逃离包围圈。只要逃出去,再多撑一会,自己就还有希望!

他此刻的感觉,就如同在和死神赛跑!

近了,更近了,就差数十米了。而这点距离对他而言,也就是几秒的事情。

就在夜月即将踏出这一步时,突然停下了。

他的嘴角,流出了一抹猩红的血液。缓缓低下头看去,有一只手正从后背穿出,直插在他的胸膛上。

‘就差一步,明明就差一步啊!’

可这小小的一步却如同天堑。

这只手猛然抽出,夜月顿时口吐鲜血,身体径直向前倒去。他拼命扭转身体,想看看是谁杀的自己。

这一看,他愣住了。

是穷极尸王!

不会错的,那双发光的猩红色眼睛,还如同人类般,穿着一身整洁的红色西服,就是他没错的!

可,可是他不应该在主力那边吗?

难不成主力失败了?都死绝了不成?那可是一支八阶的队伍啊!

他无力地垂下双眼,终究还是逃不过啊。

可就在合眼的那一秒,隐隐地,他看见了远处的一道白色身影。不对,好像不是一道,是八九道身影。

那是……上京白家的标志性衣服。

这次行动的主力,本就是以上京白家为主,同时再加上军方的人员。可现在,却只看见白家的身影,而且看样子,他们还毫发损失……

这其中什么意思,在末世摸爬滚打多年的夜月,一眼便看出来了。

起先,还有关于白家妄图夺权的流言传出,但大家认为,在大是大非面前,白家应该不敢胡来才对。

可事实是,所有人都低估了白家的野心。

要知道这一次,为了猎杀穷极尸王,军方动用了不少高阶异能者和资源,这一战后军方必定损失惨重。

‘白家——白家!如果我夜月不死,一定要你们都下地狱!’

带着满腔的仇恨,夜月不甘地闭上了双眼。

……

某处村落里,原本在床上呼呼大睡的男生,好似做噩梦般地,突然间就惊醒了。

“呼!呼!呼!”

夜月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满是冷汗。

他记得,他在最后一刻被穷极尸王杀了,然后丧尸们一涌而上,分食了他……那他现在是在哪里?

天堂?还是地狱?

夜月有些惊慌地扫视着屋里,有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等等,这里好像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是他在末世之前的家!

这是怎么一回事?

就在夜月满心疑惑之时,“叮铃铃”,手机的闹钟响了。

他没有立刻关上闹钟,反而看着‘崭新’的手机,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要知道这玩意,在末世纪元年就差不多淘汰了。

毕竟那时的大家,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那时又没有网,更不能打电话,留着还浪费电,你说留着有什么用?

倒是一些上层,还有留着这玩意。

因为可以留着拍照录视频什么的,给他们的小孩子当玩具。也就是那些高层有这闲工夫,大家自己活着都费力,哪里还会生孩子?

言归正传,夜月关上闹钟后,看着这部手机,多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再看看时间,二零某某年七月七日。

更不真实!

因为所有在末世活着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时间点!那个在一夜之间,就夺走人类文明一切的时间点!

末日爆发,就在三天后!

难不成……他回到了末世爆发的三天前?这个震惊的想法,震得他的脑袋嗡嗡作响,随即就是难以掩饰的兴奋!

“耶!老子回来了!”

夜月高呼起来,片刻后,他的眼神又变得无比犀利,“白家,你们给我等着!老子要一刀一刀活剐了你们!”

既然重活一世,那他就绝不会放过他们!

随后,夜月瘫倒在床上,享受着这难得的,温暖而安全的床。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耀在他的脸上,这番情景在末日,可是一份难得的奢望。为了活下去,他时刻都保持着警惕,在那种环境下……太累了。

一边躺着,他一边为将来做着打算。

难得上天给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活着不就好了吗?

在末世,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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