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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读精品小说不绝爱恋

时一歌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现代言情《不绝爱恋》,是作者“时一歌”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薛景逸时依,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工刀,将衣袖往上提,在上臂疯了一样用力划了一刀又一刀,直到我感觉到疼痛,才停下。肉体上的疼痛能够稍微缓解一些心理和精神的疼痛和崩溃。我看着手里的美工刀,一瞬间的恐惧,我立刻把它丢在了地上。我蹲下,任由手臂上的鲜血流出滴在地上,我双手抓着头发,我控制不住自己难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么痛苦,我不想要这样的,我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止不住,声音哽咽。黑黑的天空和蒙蒙的雾,遮住了我的心,看不清楚我......

主角:薛景逸时依   更新:2024-01-04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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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薛景逸时依的现代都市小说《畅读精品小说不绝爱恋》,由网络作家“时一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现代言情《不绝爱恋》,是作者“时一歌”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薛景逸时依,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工刀,将衣袖往上提,在上臂疯了一样用力划了一刀又一刀,直到我感觉到疼痛,才停下。肉体上的疼痛能够稍微缓解一些心理和精神的疼痛和崩溃。我看着手里的美工刀,一瞬间的恐惧,我立刻把它丢在了地上。我蹲下,任由手臂上的鲜血流出滴在地上,我双手抓着头发,我控制不住自己难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么痛苦,我不想要这样的,我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止不住,声音哽咽。黑黑的天空和蒙蒙的雾,遮住了我的心,看不清楚我......

《畅读精品小说不绝爱恋》精彩片段

该死的病,怎么就落我身上了。我只好起身洗漱,换衣服,一气呵成。开门出去,散步。

早上总是雾蒙蒙,此时天还是黑的。我有些害怕,总感觉有些东西无处不在,似乎我一回头就冒出个鬼。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不争气的眼泪从眼眶里落下,我不想哭的,但是我控制不住。我的手止不住的颤抖,情绪到了崩溃的极点,我快要疯了。我想去死。我随身总是携带一把美工刀,我拿出美工刀,将衣袖往上提,在上臂疯了一样用力划了一刀又一刀,直到我感觉到疼痛,才停下。肉体上的疼痛能够稍微缓解一些心理和精神的疼痛和崩溃。我看着手里的美工刀,一瞬间的恐惧,我立刻把它丢在了地上。我蹲下,任由手臂上的鲜血流出滴在地上,我双手抓着头发,我控制不住自己难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么痛苦,我不想要这样的,我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止不住,声音哽咽。黑黑的天空和蒙蒙的雾,遮住了我的心,看不清楚我的情绪。我哭的要喘不过来气,有什么东西好像要把我压垮了,心是那么痛,我用手抓,抓不住。

就这样,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情绪稍微缓和一些,我想要起身回去,毕竟眼睛又要肿了,该死的腿又麻了,想站站不起来。我想起了我的闺蜜和薛景逸,他们在就好了。如果一切都不值得我留恋的话,那他们就是黑暗的闪着光的星星,我心中的月亮,为了他们,我不能死,我要努力活下去。

又缓了一会,我站起身往家的方向走去,此时天已经亮了,太阳已经出来了。我要赶回去,做早餐,跟薛景逸说早安,如果他有幸才刚刚起来的话。手臂的痛提醒我还有伤,这个绝对不能让别人看到的,我将衣袖卷着的衣袖往下扯,遮住了一整条手臂,还好我穿的是黑色的衣服,看不出还在流血,衣服和皮肉粘连有些难受罢了。

我回到家,就在院门前看到薛景逸和时一言他们四人在聊天,还笑得很开心,林妹妹都笑成一朵花了。我就知道,当兵同志的生物钟是那么准时,现在应该五点半左右。我就不想让他们注意不到我,想偷偷溜走。我蹑手蹑脚走进去,心里祈祷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注意不到我,注意不到我。

“依依,你起的挺早啊!”是时一言的声音,啊呀,他不能假装看不见我吗?!

“啊,你们好也好早啊,哈哈哈。”我低着头,尴尬地笑着,不想让他们看到我肿肿的眼睛,特别是薛景逸。“那个早安啊各位同志,早安薛景逸同志!你们继续聊,我先回房去了。”我准备开溜。

“早安,小依。”薛景逸对我说。

“早安。”我柔声说道。内心狂喜,啊啊啊,薛景逸对我说早安了耶!

我随后溜之大吉。回到屋内,我进了厨房,王姨正准备做早餐,我拍了拍王姨,表示今天我来做早饭。她无奈,只好退了出去。

不知道林妹妹爱吃什么,我有些苦恼。只能做些家常的早餐了,鸡蛋,牛奶,煮粥是白粥和皮蛋瘦肉粥,做三明治。早上不易多发挥,简单吃点也好。我又打了豆浆,保不齐他喜欢喝呢!

忙活了半天,做完了,我准备好七份早餐端上餐桌,鸡蛋,一杯牛奶,一个三明治和一碗白粥。只有爸爸的粥不同,他爱喝皮蛋瘦肉粥 。我到院中喊他们:“吃早餐啦!”

“好,依依能干了。”时一言似乎很欣慰。

我看了一眼林妹妹,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我又跑进屋内,去喊了爸爸妈妈起来。其实我平常不爱吃早餐,爸爸妈妈听我喊他们吃早餐,就感到有些惊讶,更多的是欣慰。但是我似乎没有那么需要这情感了。我转身回到餐厅里。

“你们先吃,我一会再吃。”说完,我转身上了楼回到房间。衣袖已经和血肉贴在一起来,有些不舒服。我小心地扯着,似乎将两者分离,但是还是会有点疼。

眼看耽误了挺久,我索性不弄了,直接下楼吃饭。好在给我一丝安慰的是林妹妹旁边留了个空位,我坐在他旁边吃早餐,格外有味了些。

吃完早餐后,家里的阿姨将餐具收进厨房清洗。

今天是国庆节了,林妹妹和时一言他们都出去了,也许是有些活动的。爸爸妈妈也有事出去忙了。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了我和一个阿姨。

我回到自己房间里,将那些花花绿绿的药丸按医嘱剂量喝下,含了一块橘子味的糖,将药收好。想到我上臂的伤口和衣服粘连在一起了。正好现在有时间,我一点一点慢慢扯,扯不下来,我这脾气,忍不了了,直接用力一扯,估计是粘连的一块皮肉被扯下来了,一阵疼痛袭来,但是我已经习惯。我将上衣脱下,看着上臂那处伤正在滴血,血顺着手臂滴落在地板上,一滴一滴一滴。我先上了止血药,随后用纱布包扎好,以防伤口裸露在外再和衣袖粘连。

我擦了擦手臂上的血,将带血的手帕扔进垃圾桶,又换了一件新的黑色上衣。随后,我把那件脱下的衣服,用手搓洗,清澈的水一浸入衣服,颜色慢慢变了,我将衣服洗好晾晒好,擦了擦手,想我应该干些什么好,好不容易最近休息了。

但是今天国庆节诶,我应该认认真真布置一下家里。但是,我需要去陪我亲爱的怨种闺蜜周语禾逛街。我真的不想去,但是她肯定会想着法子来折腾我,害!不如顺便去宠物店买一只猫猫回来,猫猫亮亮的眼睛里有光…我想到了林妹妹的眼睛,他的眼里一直都有光,他似乎永远乐观,我希望他永远乐观活泼。

“嘟嘟嘟”

电话铃声响起,我用头发丝去想都能猜到是我亲爱的闺蜜,周语禾。

我悲壮地接起电话,等待命运的判决:“喂,语禾,我在收拾了,一会就到你家。”
我叫时依,自小是童星出身,家中父亲是大有名气的导演,妈妈是影后。我家的人力资源很是丰厚。我在三四岁时受父母影响爱上了表演,他们也想把我抚养成演员,一名敬业爱业的优秀演员。我不负期望,在五岁那年接了第一部剧,剧中饰演后妈的恶毒女儿,将嚣张跋扈不讲理的性格完全演绎了出来。导演笑着夸我说,这都不像是演的。从此我便有了些许小名气,接的剧本也不少。爸爸妈妈都夸我能力出众,他们为此骄傲,说我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和培养。我知道,我只是在做我喜欢做的事情。

所以我也是童星出道,但我依旧抽空在学校不断学习,扩展自己。人懂得多点,活路就更多点。

我24岁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我的粉丝很喜欢我,给予我很大的鼓励往前方大胆走。他们说,只要我在拍戏,他们就会支持我。我也很喜欢他们,也很感谢他们。我觉得他们是很可爱的小天使,但,有天使就会有魔鬼,他们会将我推下深渊,深渊下布满荆棘,刺得我遍体鳞伤。

今天是九月三十日,明天就是国庆节。父亲让我去接一下在部队当兵的表哥时一言,部队休假。时一言今年二十六岁了,我依稀记得,他大平头,脸黑黑的,一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看起来憨憨的。

于是乎,五点多,天才有些蒙蒙亮的时候,我就出发了。因为目的地还是有些远的。我开了七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了时一言所在部队的地方,是在一处郊区。现在是秋天,周围树上的叶子金黄金黄的,风一吹像起舞的蝶,已经深秋了,天气就越来越冷了,风像是刀子割人的脸。我将车子停靠在一棵大枫树下,一阵寒风吹过,我打了个寒颤,用围巾紧紧裹住了我的半边脸。

我走到部队大门前,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他的脸黑黑的,与其说黑,也算是古铜色。大平头,与他那双桃花眼极其不搭。我认出那就是时一言。但是他旁边还站着另外三个男人,我有些近视,眯起眼睛仔细看着。其中一个男生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不算很高,大概一米七五多的样子,很清瘦,长得也不算出众好看,但是看着怪可爱的,嫩嫩的,一双眼睛不算大,但是水汪汪的,单眼皮,应该是狗狗眼吧。他也是大平头,但是我却觉得好看。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的心脏砰砰砰乱跳。是一见钟情吗?我是从来不信这个的。我看他总有种熟悉感,我的心脏和大脑都告诉我,你爱他。哦,上帝,这太荒谬了。我仅仅才看到他第一眼,不知道他的名字,不了解他,怎么会爱他?

但是我的心和脑告诉我,确确实实爱他,我需要去了解他,我们以后也许是要共度一生的家人。

有些荒唐,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我跑过去,冲时一言挥挥手。

“表哥,爸爸让我来接你。”虽然是在跟时一言说话,我的眼睛却不自主瞟向那个男生。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也许是真的喜欢他吗?

“依依,好久不见,都是大姑娘了。”时一言笑着说,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冲他微微一笑,两手去帮他提着他为数不多的行李。

“表哥,走吧,车停在那边了。”我提着行李走在前面带路。

时一言和他们走在我后面,也许他们是在我家里过国庆吗?那太好了,那个男生也在。我的心情有点激动,很开心。但是我又压了下去,因为这太奇怪了。明明才刚见过几分钟,是不该有的那些情绪。

“兄弟们,这是我表妹时依,怎么样,长得好看吧?”时一言向他们介绍着,话里带着一股子自豪的味道。

我有点害羞,步伐加快了些,我不是很在乎别人对我样貌的肯定与否,此刻我却极其希望那个男生能够对这句话表示肯定。

于是我又与他们走回并排,余光瞥着那个男生。

“好看啊。”另外两个男生笑着说。

那他为什么不说呢?我有点失落。

“老薛,你怎么不说话?平常在部队,你可不是这个样子。怎么,害羞了?”

原来他姓薛。

“去去去,我没有。表妹确实长得很好看。”他反驳了时一言的话,样子很可爱,声音很好听,带点气泡音的味道,但是更似播音腔。他一定很适合播音,唱歌也一定好听!

我看到他的耳朵有些红,脸上挂着拘谨,尴尬。我明白,他是有些害怕社交的,我让他有些不自在了。

“你们和表哥一起去家里吗?”我漫不经心地问着,实际是想得到肯定的答案。

“对啊,都彻底放假了,让我的好兄弟们到家做做客。”时一言笑着说。

我嗯了一声,即时,我们已经到了停车的位置。

我们将行李放入后备箱,我打开车门,想去驾驶位,时一言拦住了我。

“表妹,我来开车吧,你一路上累了。”

“好。”我转身去到副驾驶位,正要打开车门坐进去。

“表妹,老齐的腿伤了,副驾驶让他坐吧。”时一言指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说道。

我才注意到,他走路一瘸一拐的。

“好。”我让出副驾驶位给老齐坐,我坐到了后面,和两个男生坐在了后面,但是我的旁边坐着薛姓的他,也挺好的。

我能感受到我的脸热热的,爱的种子依然悄悄埋下,并且疯狂生长。

嗯…既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第一眼见他就像贾宝玉见了林妹妹一般,那便日记里就偷偷称呼他为林妹妹好了。

“表哥,你记得回去的路怎么开吗?”我有点担心,时一言毕竟离家很久了。

“记得,别看你表哥我离家好几年,但还是记得路的。”他语气里满满的骄傲。

我看向车窗外,风呼呼吹着,金黄的枫叶落下,像是在下金色的雨,很好看。

我不禁感叹:“好美,你看外面!”我习惯性拉着身旁的人的胳膊,摇晃着。

“这位姑娘…”是林妹妹的声音,他脸上有些窘迫。

我才意识到,我拉着他了!!!

他的脸红了,像小土豆红了一片变成了半熟的小番茄。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是你看你看外面那个真的好美啊。”既然都这样了,我干脆破罐子破摔。

“确实很好看。”他轻轻说道,声音低低的,好好听。

我发现我这一瞬间没有那么胆小了,我索性探头到他耳边说:“帅哥,要不要跟姐结婚,姐包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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