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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靠着度娘在大秦当首富

悠哉兔子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林羡从高楼跳下,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大秦,可他一个学渣穿越到法律严苛的大秦?意外发现手机跟着穿越,他如何靠着度娘一步一步成为大秦的首富?

主角:林羡,蒙瑶   更新:2023-02-11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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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羡,蒙瑶的其他类型小说《穿越:靠着度娘在大秦当首富》,由网络作家“悠哉兔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羡从高楼跳下,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大秦,可他一个学渣穿越到法律严苛的大秦?意外发现手机跟着穿越,他如何靠着度娘一步一步成为大秦的首富?

《穿越:靠着度娘在大秦当首富》精彩片段

“求求观世音菩萨、玉皇大帝、耶稣,老天爷啊!求求各路神仙,我不想死了,回去我一定好好做人,日行一善”年轻男子嘴里一直在默念,对着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拜了又拜。

几个小时过去,只是偶尔有人经过用鄙夷的眼神看他后又加速离开,他一点都不在乎,狗|日的穿越!要么就真让他死,要么就让他穿越回去他的时代,在这秦朝算什么啊!

两天前——

林羡坐在38层高的写字楼天台上,喝手里拿着的那瓶也只剩下半罐的啤酒,旁边东倒西歪的几瓶空罐是他刚喝完的。

天台山的风呼呼的吹,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他笑着看地面上行动的小人小车,笑着笑着,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多么繁荣的城市啊,这些都与他无关,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三年,既熟悉又陌生,他宛如蝼蚁一般的苟活着。

他又喝了几口啤酒,直到喝光一点不剩,昂头望了天空,没有星星,正如他的人生一样,没有任何的光。

他拿起手机,把手机里的软件一个一个删掉后放进裤兜,站起来轻声说:“再见了这个世界”,他迎着风,一跃而下。

这辈子就随着这一跳结束吧。

原来,濒死前自己的一生真的会像走马灯一样,一幕幕在眼前闪过。

在林羡的记忆里,小时候的他还算过得幸福,家境虽不算富裕,母亲做着小生意,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属于他们一家人的小家,他有自己房间,有比同学多那么一点点的零花钱。

等他稍微大点的时候,一切都变了,父亲不再满足现状,做着一夜暴富的梦,只要别人说能赚钱,他就相信,很快的家底就被败光,家里仅靠母亲的小店维持生计。他的父亲依旧做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借钱玩P2P,最后暴雷了欠了一屁|股债,家里的小店都被迫拿来抵债,城里的房子卖掉了,就连老家的最后的小破房子都卖掉了。

一屁|股债还不完,朋友亲戚都躲着,依旧不停有人找到他们要债,父亲以死要挟,让他们去借钱帮他,母亲天天以泪洗脸,哭着让林羡帮帮家里,那时候的他也才刚大学毕业,ren-受不了母亲的苦苦哀求,于是他开始借贷、办信用卡。

他住着最便宜的房子,吃着最便宜的菜,虽然是学渣,总算找到了工作,日子虽然苦了点总算扛得住。

可是好景不长,全球经济危机,一大批企业倒闭裁员,他所在的公司也没有例外,原以为很快能找到新的工作,没想到市场行情只有更差,他的学历资历都没有优势。

他试着送外卖,买了辆二手电瓶车,开到半路突然坏了,他摔断了腿,躺了几个月。

摆地摊被城管抓,一车的货都被没收了,他的卡债越来越多,直到最后全爆了,怎么也还不上...

房东把他的东西都丢了出来,换了钥匙,他不知道能去哪里,人生有什么希望。

在天桥下和流浪汉争夺空位置,抢不过。

这一生,他累了,心里默念着下辈子不要那么苦了,爸妈对不起,便轻轻的闭上了眼睛,轻轻一跃。

“嘭”一声响,林羡只觉得浑身疼痛,心想:妈呀,38层高摔下来不应该马上死翘翘了吗?我怎么还没死透啊!不会还能抢救吧???别啊,半死不活住ICU他家可负担不起啊!

他缓慢的睁开双眼,一阵风吹过,感觉沙子直接往脸上扫过来,嘴里还吹进了沙子,他拼命的吐沙子。

再次缓慢的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景象,他傻眼了,这是啥啊?这座城市哪里来的沙地,他从办公大楼跳下来,应该是水泥地啊!

他懵了,浑身虽然很痛,动了动,没有缺胳膊少腿,不应该啊!

他慢慢的坐了起来,环顾四周,一片荒芜,除了沙地还是沙地,一片荒芜,难道阴曹地府就长这样?这跟平时看的鬼片不一样啊!

他大声喊:“喂,有没有人啊”啊,不对,意识到这里不是人间,再次大喊“有没有鬼啊,哈喽!”喊了好一会,没有任何回响。

他艰难的起身,走几步又眺望远方,依旧是一片荒芜,连个牛头马面都没有,只能自己熟悉熟悉这个“阴曹地府”。

走了好久,口干舌燥,原来鬼魂也会累会渴?终于看到不远处似乎有一个屋子,他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加快脚步奔向那个“房子”。

走进了才发现这么简陋的木板搭的房子,估计住的是没人烧香的穷鬼,死了也只能住这种地方,随后他想想,估计自己死了也没人烧香,住的比这破房子还落魄吧,唉,他应该跳楼前要安排好,失策了。

林羡拍打着木门喊“有没有人啊,哎呀,我这习惯一时还改不了口,有没有鬼啊”,拍了好一会,门枝一声开了,是个老头,可是他的衣着为什么那么奇怪,穿着像个古代人?

老头看到他这身装扮也惊了,眼前的男子,一头短发,衣着也很奇怪,手和腿都露出来,他活了六十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的着装,胆怯的问道:“公子?有何贵干?”

林羡眉毛一皱,惊了,心想这不会从古代死了几百上千年都没投胎的鬼魂吧?他也太倒霉了吧,连死都不能死去一个繁华一点的地方吗?起码也是现代的啊!

罢了罢了,现在的他实在又累又渴,先把眼前的急需解决了吧。

他咳了一声:“大爷,我刚到此地,口很渴,能给我点水吗?”

虽然此人衣着古怪,但长得眉清目秀,看样子不像是坏人,老头才轻轻点了头说道:“请进来吧”

林羡松了一口气,这个鬼魂还挺好。

等他转身进屋,林羡也跟着一起,他一进屋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这里,对于自己的突然来到,感到很不好意思,他摸了摸头:“不好意思,打扰了”。


老头迎他进屋,笑着说“公子,你言重了,我们两老也好久没招呼过客人”’刚说完,一个老太太走了出来。

看到林羡先是一惊,但很快便调整了神态说道:“我们这里好多年都没人经过了,这位公子,你的衣着甚是奇怪,是布料不够吗,怎么手臂都没遮挡,头发怎么如此短?”

林羡看了自己的衣服,T恤休闲短裤,确实和他们格格不入,不好意思的说道:“啊...我们现代社会都穿这样的...呵呵”。

老头对着老太太说道:“老婆子,给这位公子倒水”,林羡听到着双手合十说道:“非常感谢,我就是走累了很口渴,不得已才来打扰,真的不好意思”。

老头招呼着林羡坐下,自己则坐在他对面,微微地笑着说:“我们这里平日无人经过的,今日遇上公子,总算彼此有缘,还未向公子请教高姓大名?”说罢,抱拳作揖。

林羡也学着双手抱拳作揖道:“我叫林羡,不知道两位前辈怎么称呼?”

老头听后开心的摸了摸胡子:“林羡,好名字。老夫姓陈,陈安。这位是贱内”说完温柔的看向老太太,老太太点点头也笑了。

“贱...贱内?呵...”对于老头的回答,林羡有点尴尬,这称呼怎么听着不是很舒服,但好像听说有些地方的女人地位低都是这么说的,不知道他们是死于哪个朝代的鬼魂。

老太太看了手里的木碗,缓过神惊呼道“哎哟,顾着说话,我差点就忘了,这是给你的汤”说着就把碗递给了林羡。

林羡确实渴了,开心的双手接过,接到手后低头一看,他呆呆的看着手里所谓的汤,眉头不自觉皱了一下,左瞧又瞧,所谓碗里的“汤”,就水里掺了几片叶子,他很想下口,却又不知道如何下口。

老头看到他这副模样,有点窘迫的说道:“对不起,我们山野人家,实在没什么好东西,望公子千万不要见怪”。

老头这么一说林羡更不好意思了,连忙说道:“是我不好意思才对,这很好”,林羡一说完,两老又用很殷切的眼神看着他。

林羡吞了口水,缓慢转过身背着他们,深呼一口气,闭着眼睛,一大口喝了进去,差点把他给喝吐了,没有任何调味的汤,吃到一片叶子还有点涩,怕老人失望,他又把剩下的全部一口气喝完,难喝的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老头老太又殷切得看着他询问道:“怎么样,好喝吗?”

林羡转过身,亮出他送外卖到顾客手里时的招牌笑容,竖起大拇指:“非常好喝”。

听到这些老头老太露出欣慰的眼神,开心的笑着说道:“太好了,公子说很喜欢”。

过了一会,林羡总算把觉得嘴里没那么涩了,瞬间有点难过,他这个孤魂野鬼没人烧好香,他以后只能挖野菜了吗?不行,他要争取早日投胎,最好能做只猫或狗,或者一棵树也是不错的,不想再投胎成人了。

老头老太死了那么多年,居然还没重新投胎,不过他们死得够久,肯定对着阴曹地府有足够的了解,跟他们打听学习应该是不会错的,但又怕提起老头老太这几百甚至上千年都一直没成功投胎会难过,一直斟酌着该怎么开口。

老头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主动开口说:“公子,是有什么事情烦恼吗”。

听到老头主动开口,林羡终于鼓起勇气,断断续续的说道:“那个...大爷大娘,我不是有意冒犯啊,请问你们...你们死了多少年了?”

林羡小心翼翼地,生怕惹他们难过。

对于林羡说的话,老头老太一脸迷茫“啊?”了一声,互看一眼,在林羡眼里他们好像在说这个傻X在说什么的话?林羡觉得自己好像说得不是很礼貌,尴尬的一笑:“很抱歉,我说错话了,你们别介意,我的错”

他双手作揖道歉着。

老头连忙摆手:“公子,我从我太爷爷那一辈就住这里了,我们还活得好好的,怎么会死?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太爷爷?林羡懵了,鬼魂也能传宗接代?不对,老头老太说他们还活着,那是什么意思啊,他自己也糊涂了,小心翼翼的问道:“你们,都是活着的?”

老头和老太又互相对看了一样,一脸疑惑的说:“哎哟,当然啊!公子怎么会问那么奇怪的问题?”

林羡越来越糊涂了,这里不是阴曹地府吗?那这里又是哪里?他又怎么会在这里?一万个为什么在他脑海里,乱糟糟的。

老头老太看着这个怪异的年轻人似乎在想什么,他们再没有出声,两人互看一眼表示很疑惑后便静静的坐在一边。等林羡稍微平静了一点,深呼一口气终于再次开口问道:“请问这里是哪里?”

老头摸摸胡子,不好意思的说:“我们一直在这里生活,这附近也没几户人家,我们自己叫做陈家村,不过你可以去集市问问,那里人多”

林羡听到集市两字眼睛一亮,那肯定鬼多,终于感觉有点希望了立马问道:“请问集市远不远?怎么去啊?”

老头热情的说道:“不远不远,很近的,只要望北边走上一天,就会看到一座山再往西边走上两天就到了,很近”

老头看向老太道:“老婆子,对吧”

老太点头说道:“对,一点都不远。”

林羡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了说道:“哈..哈..是...是不远...”

“公子,现在太阳快下山了,天色已晚,明天再上路吧,今晚就在这里歇息一晚”老头非常热情的招呼着林羡留宿,在柴房给他铺了厚厚的稻草,怕他夜里凉,还给一块布。

林羡看着眼前这些稻草,也已经欣然接受了,这一天他也累了,一躺下,刺刺得到稻草睡得很不舒服,把布铺在稻草上,今天走了太多路加上精神紧张,整个人还处于混乱之中。


林羡躺在稻草上,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眼睛看不见的时候,身体上的触感无限放大,只觉得稻草刺得浑身难受,眼泪止不住的流,他突然后悔了,后悔选择自|杀。

他以为死后所有一切都结束了,他不再是那个倒霉蛋,会有牛鬼蛇神带他去喝孟婆汤,忘记这一世的记忆,重新投胎成为一棵树、一只猫亦或者一只鸟。哪知道,他居然死后在阴曹地府的古代区域,老天,可能真的不喜欢他吧。

一个现代人死后居然去了古代片区,是不是阎罗王惩罚他选择了自|杀那么懦弱的行为。

林羡越想越难过,整个人蜷缩起来,捂着嘴巴痛哭,生怕发出声音怕吵到老人家休息,哭了一会发泄,他换个姿势侧躺,咦,什么东西膈到大腿,他摸了裤子口袋,拉开拉链拿出来一部手机。

“哈?居然从人间带了部手机到阴间”他轻笑了声,还有这种事,他看过别人烧纸有烧手机别墅啥的,看来他在阴间还是有一点点资产的,只是不知道人间和阴间的手机能不能通用。

黑暗中,他摸到了开机键,长按后亮了,开机了!

他看着亮着的手机有点兴奋,立马坐了起来。翻了一下手机的app,几乎都被他删除光了,跳楼前他把所有的社交软件都删了,只剩下几个基本的app,不知道阴间会有什么样的程序可以使用,老头老太死得早,应该没见过手机,明天得去集市看能不能看到现代人。

可能有了点安慰,或者哭累了,林羡终于在迷迷糊糊中睡着了。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林羡被鸡鸣声吵醒,看着陌生得环境,恍惚中才清醒过来,啊,他已经死了。

老头走到他跟前,和蔼可亲的笑着说:“公子,你醒啦,我们已经做好饭了”

林羡木木的点了头,叹了叹气,坐了起来,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又叹了叹气,先解决生理问题吧,于是问老头:“大爷,请问厕所在哪里?”

老头一脸茫然问道:“厕所?何为厕所?”

林羡立马补充说道:“茅房?或者茅厕?解手的地方?”

老头依旧一脸茫然的看着林羡。

林羡黯然,连茅房都不是啊,他苦恼着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好指了指自己的下半身尴尬的“嘘嘘”了两声。

老头困惑后露出终于知道的表情说道:“你说的圂啊,我带你去”

林羡虽然听不懂,但终归老头应该是知道了,于是跟着老头往外走,走出屋子一会,来到一个猪圈,老头说“到了,就这里”

林羡看着着猪圈,这味道也太难闻了,猪圈上面确实有个小屋子,于是他闭气爬上楼梯,眼前这一切,着实把他吓到了,换气的一瞬间还是闻到臭味,这气味确实像是个厕所。

解决完生理问题,想要刷牙洗脸,可是看着这一切,这想法直接毙了,他赶紧回到老头家中,老头老太已经入座在餐桌了。

老头热情的说道:“公子,快来吃”

看着桌上那一盆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粮食,林羡努力表现出不嫌弃的样子。

老头老太以为他不好意思吃,于是一边招呼他吃,自己动手抓了蒸熟的麦子放进嘴里。

林羡吃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大为震撼,迟迟不敢下手,肚子又偏偏在这个时候不争气的发出声响,老头老太殷切的眼神注视下,林羡只好学着他们用手抓了一点放进嘴里,没有任何调味,他几乎没有咀嚼硬生生的吞了进肚子。

这一顿饭,吃得他一头汗,但也总算填饱了肚子了。

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老头拿了他的衣服和竹编帽子给他说道:“这是我儿的衣服,公子你换上会方便些”

他看了看自身的衣着,确实在这里有点奇装异服,免得还没到集市就惹麻烦,于是乖乖换上。

谢过老头老太的招待,林羡只身前往集市,也许那里能遇到21世纪的鬼魂,他只能默默祈祷。

林羡走走停停,饿了就拿出老头给的饼吃两口,虽然不好吃,但他也知道,这应该是他们能拿得出手最好的东西了,他已经很感恩。

经过一天一夜的徒步,他终于看到稀疏的房屋,应该前面就是集市了,林羡激动的看着前方有越来越多的小商贩,但他始终看不到穿着现代服装的鬼魂,有点失落,但他相信这里总有人可以告诉他,哪里有现代鬼魂。

于是他找到一个类似餐厅的地方,古装剧里打探消息都是找店小二,应该没错。

店里人来人往,林羡等了好一会终于找到机会和店小二说话:“小哥,请问你知道哪里有现代鬼魂吗?”

店小二放下手中的抹布,一脸疑惑的看着林羡:“公子,你在说什么?什么鬼魂?大白天的说什么吓人的话”

林羡在想可能店小二也没见过现代人,于是换个问法:“有没有不是你们这个朝代的死人,着装和你们不一样的?”

店小二听到这样的话语生气的拿抹布丢在林羡身上:“公子,你在诅咒谁死啊!你是不是有脑疾,出去出去,别打扰我做生意”

林羡还没来得及再问什么就被店小二轰了出去。

他不死心的又去其它小摊贩问有没有现代鬼魂,毫无例外他都是被人骂骂咧咧的赶走。

林羡慌了,没见到现代鬼魂就算了,为什么他说起死人、鬼这些话还会被骂。

突然,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在他脑海里盘旋。于是他又走了几条街,找到一个客栈,他这次直接找掌柜,他紧紧的捏着自己的手,试图抑制自己的紧张发抖的手,深呼吸后用带着颤抖的声音问道:“掌柜,请问现在是什么朝代?”

掌柜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缓缓说道“这位客官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现在是秦王政二十四年”。

秦王政二十四年,这是什么意思?这里是秦朝?

听到这些林羡差点没晕过去,他不知道怎么走出的餐厅,听到掌柜的话后他脑子嗡的声音一直响,掌柜还说了什么他什么都听不到,他靠在墙边瘫坐在地上,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着天“shit!老子穿越了?!”


林羡走到一处没人的地方,不知道自己瘫坐了多久,脑子里的走马灯一直在回顾他的这一生。

在21世纪他都没活明白,穿越到秦朝更不知道该怎么活了,电视剧里的主人公穿越到古代都能成为能人异士,当然,前提是他们都熟读历史,才能有一番作为,他又能干嘛呢?他历史没学好,更别说他对秦朝的认知也只有秦始皇、焚书坑儒、兵马俑这些。

他这个学渣能在这里活多久?

林羡绝望的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老天给他开了天大的玩笑。

他缓慢得爬了起来,漫无目的得在街上走着,捡到了一根麻绳,他心想要不上吊自|杀吧,就这样结束荒唐的一生吧。

走出集市,他来到了一处树林,这里风景还不错,在这里结束也不错吧。

绑好麻绳,想起手机跟着穿越,之前看到音乐app还在,就在临终前听听音乐,在这个音乐下渲染气氛再次结束吧。

按了开机,熟悉的手机界面出现了,还有90%的电,够用了。点开音乐软件播放,熟悉的现代音乐响起,他靠着树坐下,闭着眼睛享受他人生的最后时刻。

听着熟悉的旋律,心情很平静,几首他下载在手机的音乐播放完后,继续播了近期的流行歌,有时候会在路边听到,现在听来原来这些歌还挺好听。

林羡孟的眼睛睁开,慌张的点开手机,手抖个不停,点了好几次才点开音乐播放器,这些歌,他从没下载过,也没播放过,能播放只能说明手机有流量!

林羡的手依旧颤抖着,尝试搜索其他音乐,点开播放,音乐依然能播放!

啊啊啊啊啊啊!

林羡激动得不得了,点开度娘,他紧张的输入了秦朝的拼音,手抖得还打错了好几遍,“秦朝”两个字在搜索框出现,他的心紧张得都要跳出来了,扑通扑通得响声,他都听到了,按下搜索,眼睛一闭。

等他稍微平静一点的时候,才敢睁开眼睛。

秦朝(前221年-前207年)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

看到度娘的介绍,他感觉一切无比的荒唐,他穿越了,手机也穿越了,还带了bug,手机能联网!

他快速看了秦朝的一些介绍,秦朝强军好武,法律严苛,更可怕的是很快就会有修筑长城、开挖运河等等,所有年轻男子都难逃奴隶。

他没有户籍,在这个朝代只会比他在现代社会惨千百倍。

发现这一事实,他无语了,这种事怎么会让他碰上了,他要回去现代社会,于是他快速搜索穿越者如何回到现代。

“虫洞”“时空转换”“做梦”...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不是开玩笑吗!按照度娘的搜索结果他是不可能回现代了。

他看着手机傻笑了很久,既然科技没办法带他回去,他便开始祈求上天。

“求求观世音菩萨、玉皇大帝、耶稣,老天爷啊!求求各路神仙,我不想死了,回去我一定好好做人,吃斋念佛,日行一|善”林羡嘴里一直在默念,对着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拜了又拜。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眼前的一切没有任何变化,他知道,他真的回不去了。

秦朝是中华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朝代,却也是平民百姓最黑暗的朝代,穿越到这样的一个朝代,他该如何自处?

林羡继续在度娘查看秦朝。

在秦朝没有户籍的他,只要被抓,可能就直接咔嚓了。

当务之急首先要解决户籍问题,他翻遍了全身,只有脖子上戴着的平安扣可能还能换点钱。

这是林羡奶奶去世前送给他的,奶奶,对不起了,他在现代的时候不管多难,从未想过要卖掉他,现在身无分文,只有这一个平安扣,或许就是奶奶在冥冥之中一直还在保佑他。

林羡你又回到集市,通过询问终于找到了当铺。

好在这个平安扣在古代还算别致,当铺老板也像捡到到了宝,给换了不少钱,也偷偷给他指了路到黑市买了户籍。

在这几天的多重打击下,林羡已经饿得不行,来到客栈吃一顿饱饭,虽然还是用手抓肉,毕竟不是现代社会,他必须接受这里的一切。

要了一间最便宜的客房,洗过脸后他躺在不太舒适的床上,拿起手机开机,只有剩余78%的电量,怎么办,这点电量怎么能支撑他活在这里。

怎么跳楼的时候不把充电器带上,想到这个,林羡拍了自己的脸,傻呀,就算带了充电器,古代哪里有插座。思前想后,能不能自己发明一个发电机呢,只能求助度娘了。

他找小二要了毛笔和竹简,靠着度娘和自己仅存的一点物理知识,开始画设计图。

“我真是太厉害了,居然还能设计发电机了,只要把材料找到,就能制作了”林羡自言自语的说道。

磁铁、铜线、转子,一想到只要有这些材料制作出发电机,他说不定能靠着度娘在古代好好活下去,林羡一刻都不敢休息,立马出发寻找。

林羡走出客栈后,一直默念着这几个物件。

他找到打铁店,看了一眼店铺,不像有这些物品的样子,但还是决定问问老板说不定真有。

老板长得一副五大三粗的模样,打着赤膊,在火炉上打铁,锤子一下一下锤在刀上,火光四射,这样的场景他还是第一次见,有点吓人。

“店家的,请问有没有磁铁、转子或者铜线之类的?”林羡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找齐装备要紧。

老板停止了手上的打铁行为,显然听不懂他的询问,粗鲁的回道:“什么乱七八糟的,没有”,说完后继续手里的活,不再理他。

这个答案在林羡的预料之中,他并没有放弃,看了眼四周,想到磁铁和铁是相吸的,于是拿起一块铁再次询问老板:“有没有可以吸住这个铁的东西,就是一靠近就能吸住的?”。

店家再次停止了手中的活,走到后面的工具区,翻出一块东西丢给了林羡,说道:“你说的是这个?”

林羡接过这块黑乎乎的东西,尝试把手上的铁片靠近,眼见铁片被吸附在这块黑乎乎的东西上,林羡激动得不得了,这不就是他要的磁铁吗!

林羡两眼放光看着手里得磁铁,笑得很开心说道:“就是这个,就是这个!”

“你要的就是这个?要就拿去”老板爽快的说道,不知道这小子在开心什么。

“谢谢老板,你人真好”林羡还是放下了一些钱,开开心心的拿着磁铁和一些铁片离开。

收集材料已经完成了三分一,林羡觉得似乎有希望了,便继续在集市上搜索转子和铜线。


可惜他找了很多店,这里的人都不认识这些物件,林羡毫无头绪的到处闲逛。

他经过一个卖头饰的商贩,居然在这些头饰中看到一个类似转子的发簪,林羡拿着发簪左看右看,越想越觉得靠谱。

商贩老板看他那么喜欢,笑嘻嘻的赶紧推销道:“公子,好眼光啊,这个簪子是极好的,送给心仪的小姐吗?她一定会很喜欢”

林羡没认真听老板说什么,嗯嗯了两声,满脑子都是这个发簪用作转子是不是适用。

“这个簪子真的是极好的,刚才有位小姐也是相中了这个簪子,钱没带够,回家取去了”商贩编着故事推销道。

林羡听着这拙劣的推销手段,笑着说:“老板,这个多少钱?”

商贩左看右看小声说道:“看公子那么喜欢,二十钱”

其实林羡对于秦朝的钱多少还是没什么概念,按照现代人的讲价方式都是直接对半砍价,没想到最后还成功了,买下簪子的林羡又集齐了一个材料。

经过几个小时的寻找,林羡已经饥肠辘辘,买了个饼吃,秦朝的食物真的很难吃,但为了填饱肚子,只能将就着。

在外面林羡不敢拿出手机,毕竟这里的人都没有见过会发光的东西,被抢了就麻烦了,他决定先把买到的东西拿回客栈,再看看有什么办法可以买到铜线。

回到客栈,林羡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打开度娘,铜线的作用是用于导电,在秦朝还有什么能导电的。

果然度娘没有让他失望,黄金可以导电。

黄金在秦朝肯定是有的,难道买个金项链?这也不现实,手头的钱已经不宽裕了,他想起古代一些高级的服饰好像是有用金线这说法,林羡顾不得身上的疲惫,洗把脸后再次出发寻找金线。

由于金线是属于奢侈品,找了几家卖布的店的无功而返。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林羡终于找到这里最大的店买到了金线,只是买完这些金线手上的钱已经不多了。

回到客栈已经天黑了,今天一天可真遭罪,穿越过来还没适应这里的一切,以前看小说别人的穿越都是穿到皇亲贵族,他也太苦逼了,穿越过来分无分文,更别提遇到什么贵人,连个人都不认识。

林羡小睡了一会,点了油灯准备开干他的发电机。

可是他没想到油灯的光度并不是很亮,在微弱的灯光下,他捣鼓着他的发电机,没多久眼睛都快瞎了也没敢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

经过几个小时,发电机终于装好了,他屏住呼吸,将手机连着发电机不停的手动转动机子。

转了好一会都没反应,林羡有点失落,手摇的功率低一些,于是他再次尝试。

“啊!成功啦!”林羡激动得喊了出来!看着手机的充电显示,并且电量涨了1%,总算在今天有一件好事了,他虽然很累,但看到他成功的给手机充上电,打了鸡血的不停手摇发电机,虽然电量充得慢,这种看到希望得感觉,真好。

不知道又过了几个小时,终于给手机充满电了,手都要摇废了。林羡打开手机下载页面,尝试下载微信,也许还能联系到现代的朋友。

“shit!登录微信还要手机验证码!”尝试了几遍,始终收不到验证码,林羡懊悔不已,当初就不应该把微信qq这类软件都删除。

林羡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

穿越来到秦朝已经几天了,林羡终于睡了个饱觉。

睡醒后的他坐在床上发呆,手上的钱已经不足以支撑住店。虽然有手机可以用,但手机不能给他生钱啊,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活着。

林羡用度娘搜索着如何在秦朝赚钱。

“可以当兵,在秦朝官兵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如果说在战场上你杀的敌方士兵越多,你赚的钱就会越多,他们是按人头来行赏的”

哇,回答这个问题的人真是个大聪明,林羡吐槽着,现代人手无缚鸡之力去杀敌方士兵,开什么玩笑,真要去当兵,他一定是死得最早的。

他继续在度娘搜索,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也是,在度娘回答问题的哪有人真的穿越过,林羡关闭了手机,看了手里仅存的一点钱,要怎样才能在这里自力更生呢,他毫无头绪。

在掌柜的催促下,林羡拿着自己的包裹离开了客栈,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再想办法。

林羡在集市里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如果他去打工,能不能解决住宿问题呢,没想到穿越几千年,他还是避免不了打工仔这条路,想到这些,他苦笑着走进一个看起来生意不错的布衣店。

“店家,你们需要小工吗?”林羡礼貌的问道,眼神中带着期盼。

店老板从头到尾瞟了一眼林羡,略带嫌弃的说道“你能做什么?你懂这些是什么布料吗?”

林羡看着这一匹匹的布料,确实什么都不懂,他只在电视剧里看过,想要编也编不出个所以然。

离开布衣店,他又陆续找了几家店,都没有得到任何工作机会,他难过的离开了。

集市并不大,沿着路走着已经走出来了,走了很久,看到有一条小河蜿蜒流过,他洗了把脸,喝了几口水,真清甜,要搁在现代,河水是不敢喝的,这里没有工业污染,连天空都特别的蓝。

穿越了那么多天他第一次好好看着这里的风景,小河两边开垦了大片农田,远处像是个村庄,有几个孩童在河边玩耍,美得像一幅画。

清澈的小河还有一些清晰可见的鱼。

在这种山野乡村,河沟的有鱼,还能听到一些鸟叫声,他相信想吃肉应该不难,但前提是要会捉。

打开手机搜索了度娘,看了所有方法,制作鱼叉比较容易现实吃鱼自由。

好在之前在集市买了小刀,虽然是青铜做的,并不是太锋利,也只能将就用了,经过一番捣腾后,用树枝做的鱼叉终于成型了。

通过度娘,他先观看了用鱼叉叉鱼的视频,研究了一番后,信心满满带着鱼叉下水了,在河里尝试了几遍,一条鱼都没抓到,原来眼睛会了,手还没学会。

又看了几遍视频,实操多次后,手里的鱼叉也越用越熟练,当他叉到第一条鱼的时候,激动得都快跳起来了,只可惜,现在没有人可以和他分享,原来树枝来做鱼叉钓鱼也是非常不错的,没想到这样的效果也好,他又陆续叉到几条大肥鱼,终于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用着不锋利的青铜小刀,把鱼的内脏清理后,林羡看着眼前的生鱼,没有任何调料,也没过锅炉,只能用火烤的方式烹饪了。


要怎么生火呢,看了自己手里的电子表,没任何作用的东西,要是有个凹凸镜还能通过太阳的折射生火。

“钻木取火”这样太难了,这么原始的方法,这需要极快的手速才可以,Pass。

“以石敲火”这个倒是可以试试,用铁片与石相撞,下面在放着“火绒”,当火星落在绒上,即取得火。

林羡找了几块石头,加上自己制作发电机剩下的铁片,没有“火绒”就多找些枯萎的小草吧,相信也是能用的。

找了许多枯草和树枝,把铁片包在石头上,一切准备就绪,他利用包在石头上的铁片和另一个石头摩擦碰撞,不停的摩擦出零星的火花,没过多久枯草就点燃了,看着眼前的熊熊烈火,没想到这方法真行啊!

果然度娘不欺我啊!

把鱼叉在树枝上放在火边烤,看着眼前的火和鱼,林羡没想到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要是能回去,真可以吹一辈子了。

闻到了烤鱼的香味,迎着风一阵一阵的飘香,林羡肚子饿得咕咕的响。他焦急的看着眼前的这几条鱼,时间变得格外的漫长。

有一条已经烤得焦香,林羡咽下口水,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虽然没有任何调味料,毕竟在这个没有丝毫污染的远古时代,野生鱼的味道还算鲜美,而且好几种鱼他在后世根本就没见过。

虽然带有点腥味,但这已经是他这几日吃过最好的一顿了,对于自己即将可以饱足一餐了,林羡的心情终于一改阴霾。

在古代,调味料不发达,他要想办法给自己的在秦朝的生活加点质量才行,边吃鱼边搜索度娘,看有没有办法可以给食物增加点风味,唉,这个朝代物资太匮乏了,要啥没啥,盐还死贵。

下午阳光明媚,在河边嬉戏玩耍的人也多了起来,大人小孩都有,很是热闹,林羡吃饱喝足后躺在小河边栖息,摘下帽子,露出他与一身衣物格格不入的短发,很快就进入了睡眠。

“有人落水啦!”

“救命啊!”

“快来人啊!”

林羡被一声声求救的声音吵醒,他抬眼看过去,远处有人落水了,人应该已经被救起来,七八个人围成一团叽叽喳喳,还夹杂着一些哭喊的声音。

林羡打着哈欠,伸展身体,那人救起来应该就没事了吧,他便继续躺下。

突然听到有人大喊“不好了,他怎么还没醒”

“赶紧去找郎中”

“来不及了,等郎中来,他肯定活不了”

“谁能救救我儿啊!”

林羡听到这这些焦虑的对话,原来溺水者还没醒,于是立马起身拍拍身上的草赶过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他扒开人群,看到溺水者唇部已经发乌,不好了。

“让我试试”林羡说完就立马俯下身体听溺水者的心跳,他在现代是考过救生员证的。

“不好,他心跳停止了”溺水核心的病变机制是缺氧,林羡管不了那么多了,立马冲着人群喊道:“我现在要给他做心脏复苏,你们全部都让开,快!”。

围在旁边的人虽然听不懂他说的心脏复苏是什么意思,听到他那么坚定的声音,便立马都疏散开来。

旁边的一个妇人一直在啜泣喊道:“我的儿啊!求求公子救救他”。

他把溺水者的头往后一仰,清理口鼻中的泥沙,将舌头拉出,以免舌根后坠堵住喉管,并解他的衣服,使他保持呼吸道的通畅,然后开始进行人工呼吸,并进行胸外按压。

看着他奇怪的救治手法,围观的人中有人小声说了道。

“他到底懂不懂啊”

“你看他的头发很是奇怪”

“还是赶紧去找郎中吧,说不定还有机会”

“之前王虎家的小孩就是这样没了”

妇人听到这些瘫坐在一旁,哭得更大声了。

林羡意识到自己没把帽子戴上,他一头短发在他们眼里应该是异类吧,他此刻没有时间管他们,救人要紧。

继续按照抢救的步骤,重复着人工呼吸和交替胸外压。

持续了几分钟,林羡的额头开始出汗了,他也害怕,如果人在他手中死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交代,毕竟古人并不懂现代的抢救手法。

又过了几分钟,在他持续的人工呼吸和胸外压下溺水者咳了几声,慢慢恢复了意识,眼睛缓缓睁开。

男子的母亲立马跑过去抱住他哭着喊道:“我的儿啊!你吓死我了,你感觉怎么样”

不知道谁说句“神医啊!”周围围观的群众全部鼓掌叫好。

林羡终于放心了,没想到他在现代学习的知识还能救人,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心情很好,穿越的这些天,第一次觉得自己还是有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一无是处。

林羡不好意思的点点头,便到河边喝了口水,妇人也跟着过来,立马跪下说道:“恩公,谢谢你救了我儿,谢谢”。

林羡看到妇人跪下,惊吓得立马扶她起身说道:“大娘,不用客气,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我应该做的”

妇人抹了脸上的泪水,开始说起来自己的经历“我老伴死得早,留下我们孤儿寡母,要是连他也不在了,我也不活了”

“没事,他现在不是好好的,大娘你也别太担心了”林羡安慰道。

妇人看着林羡眼生,便问道:“恩公,你住在哪里?好像不是我们村里的人”

林羡看了一眼远处,伤感的说道“我确实不是这村里的人,我是从老家来的,我的家已经不在了”

妇人不知道他的老家是哪里,但听林羡的语气,应该是家人都不在了,她只知道这个人救了她的儿子,她要报答他,于是说:“既然恩公来到我们这村,那就暂且先在我们寒舍落脚吧,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林羡救人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他茫然的点点头,这是有落脚的地方了?

他和村子的人一起搀扶着溺水的男子,与他们一同回村里。

此时夕阳落尽,河水淙淙,山川田野都慢慢笼罩起一层霭霭薄雾,山脚下远远近近的茅屋都开始有袅袅炊烟升起。

这个村庄里的人都姓王,妇人是外姓人嫁到这个村里,大家都叫她李大娘,今天他救的人是他的儿子,今年19岁,叫王乐。

他来到到李大娘的家,虽然是个茅屋,但也是有个落脚的地方,林羡已经觉得很满足了,在远处的山峦之中,似乎还有豺狼虎豹的吼声隐隐传来,要是晚上没地方住,睡在山野间,恐怕真的会有豺狼虎豹把他叼走。

李大娘给林羡收拾了一个住处,床上铺满了稻草还有垫子,想来,也不至于会睡得腰酸背痛。

李大娘准备了在她眼里丰盛的晚餐招待了他。

夜幕降临,气温还是有些许炎热,林羡脱掉了古装,露出他得短袖T恤,看着窗外的漫天繁星,远处的月亮挂在在山峦之上,山野蛙鸣不断,虫鸣如织。

他看着那挂得高高的月亮,对于自己来到这个陌生得世界心中难免隐隐作痛,同时也感慨眼前一切都像一场离奇古怪的梦境一样。给手机充满电后,屋内一片寂静,这一天结束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通过昨天的观察,借住在李大娘家的吃饭问题暂时不会太大,虽然家里粮食并不多,他们有自己的耕地,相信这些粮食还是能等到秋收,而且河里的鱼虾蟹贝都有,总不至于饿死。

李大娘家虽然住的是茅屋,但只要不是刮台风暴雨,应该还是能住。

现在食宿问题都暂时解决了,但也不能一直赖在别人家里,他所要做的长远的规划就更多了,要好好生活下去还必须赚钱,这才是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林羡穿好了古代的服装,遮盖住他的奇装异服后来到饭桌和李大娘一家吃饭。

今天王乐的状态好多了,对于他这个救命恩人,王乐一直兄长,兄长短的称呼他,弄得林羡很不习惯。

吃完饭后,李大娘和王乐已经去田里干农活了,林羡本想去帮忙,他们说什么都不愿意,坚决不能让恩公干活,让他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随意干什么都可以。

也罢,林羡确实不懂农活。既然现在吃住都解决了,他是时候要为长远考虑了,不能一直靠别人的供养。

他记得昨天在好像有看到松针树,印象中,有一段时间网络很红的自制雪碧的视频很火,好像就是用的松针叶。搞不好他可以试试,他拿着他的青铜小刀就出门去了。

既来之则安之,林羡也想通了,既然穿越到了这里,回到现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他必须放眼现在展望未来,一直深陷在对穿越回去的执念只会给他带来痛苦和不安。

既然他的人生在现代如此痛苦不堪,何不在这里好好努力一把,说不定这可以让他在这个资源匮乏的朝代通过现代手段让自己赚取钱财,从此过上好日子。

林羡迎着晨曦踏着薄雾,十多分钟后走到昨天发现松针树的地方,这里还真不少松针树,他拿起手机对比了一下图片,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摘下了不少松针叶,他走到昨天的小河那里把松针叶清洗干净,也找到昨天没带走的鱼叉,顺便叉了两条鱼回去,昨天他就发现在李大娘家里有盐、花椒、葱、姜等调味料,回去可以煮一个鱼汤。

林羡在河边就着河水洗脸漱口之后,这个时间大部分人都在务农,趁着河边没有人,他快速的洗澡洗头,冰凉的河水洗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身为南方人,几天不洗澡真的太难受了。

发现河边有薄荷叶子,他激动不已,赶紧摘了几片叶子塞进嘴巴里嚼了几下吐出来,嘴巴里清清凉凉的,林羡心满意足的回家。

回到茅屋,头发也差不多干了。

处理完鱼后他就开始熬鱼汤,翻看了家里没有料酒这种调味料,也没有白酒这些,通过度娘了解到原来秦朝严格禁止酿酒、卖酒、饮酒,那只能多放点葱和姜去腥了。

找不到油,他发现灶台有一块猪肉,于是切了一点肥肉,把油逼出来后,把鱼两面都煎至金黄后放水和葱和姜一起熬煮。

趁着熬汤的时间,林羡先是把今天捡来的树枝制作成筷子,要用手拿食物,他还是过不了心里的那一关,很快就做好了三对筷子,就不知道李大娘和王乐能不能接受学习用筷子了。

做好筷子,林羡找到以前看的自制雪碧的视频,看来确实很简单,他搜索了一下秦朝虽然没有白糖,有甜的“石蜜”,只能抱着试试的想法。

他找了一个缸,清洗干净后把松针叶铺好,又倒满了清水,把缸盖上盖子,又找来一块布包裹做好密封,只需要等待两天左右,就能知道这个成不成功了。

李大娘和王乐下午做完农活回到家就闻到香味。

“好香啊!是什么味道”王乐兴奋的跑过来。

看着灶台的鱼汤,李大娘嘟囔着林羡说道::“恩公,你为何做了鱼汤,这种粗活怎么可以让你做。”

“反正我也没事,你们快试试味道”林羡笑着说道。

闻到香味的王乐已经迫不及待的舀了一口喝下去,喝太快还烫了一下,他伸舌头吹凉,急切得说道:“兄长,真好喝,比我娘做得好喝多了”

李大娘拍了一下王乐的头,自己也试喝了一口,一口喝下去眼睛都亮了:“真的好喝,恩公,这是怎么做的?”

林羡告诉了李大娘方法,她默默得点了头,原来这么做会好喝那么多,这位恩公懂的真多。

王乐把汤都舀出来后,林羡拿出筷子,向他们介绍用法。

“用这个筷子,就可以不用手抓了,也不怕烫了”其实林羡是想说不用手抓卫生很多,但怕他们多想,就没这么说了,毕竟在他们过往的生活里一直都是这样的。

李大娘和王乐还是大致学了一下,实在学不来就放弃了,王乐高呼道:“不行,这个太难用了,我喝完汤再吃肉就不烫了”。

“对,我也用不了这个”李大娘附和道。

林羡也不勉强他们,自己优雅的使用着筷子夹鱼肉,用上了筷子,他终于觉得自己还算是个文明人了。

他悠然得享受着美食,突然门外有响起急切得呼叫声和大力拍打门的响声。

“林羡在不在!我找林羡救命!”

屋里的三人都被这激烈的拍打门声吓到。

“怎么回事”李大娘赶紧放下碗前去开门,开门看见是隔壁邻居王大力,不满的说道:“王大力,你怎么回事?这么用力拍门”

王大力顾不上和李大娘说话,瞧见林羡之后松了一口气,径直跑向他,过来就抓住他的胳膊说:“快跟我去一趟,小美突然肚子痛的满地打滚!求你赶快过去救她!”

林羡一脸懵的看着王大力:“我?”

原本在门口的李大娘听到后也急匆匆跑过来问道:“小美怎么啦”

王大力焦急的说道:“今天我去后山捡了些果子,刚才小美吃完后就突然喊肚子疼,现在疼得一直在打滚”

“你快去找郎中啊”林羡听到到后也很焦急,但是他不是医生啊,他也不懂,只好让他赶紧去找郎中。


“要是郎中在,我也不会来找你,郎中去了集市,我已经让人去找他了,我怕等郎中会来不及,你行行好,救救我家娃儿”王大力说完后立马跪下抓着林羡的裤腿。

这把林羡吓坏了,扶着他说:“我不是郎中啊,行,先去看看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对对对,你先赶紧去帮忙看看!”李大娘一听也焦急起来。

得知小美突然得病,附近的邻居都跑过来了。

于是林羡也不敢耽搁,跟着匆匆而去。一进门发现小美已经肚子疼得满脸都是泪水,就林羡得判断,她应该是食物中毒了。

在现代社会食物中毒的处理方法就是洗胃,可是他哪懂啊,况且这又没有任何医疗设备。

食物中毒可大可小,有时候因为救治不及时,分分钟虚脱休克,偏偏在这种落后的时代,什么都没有。

小孩看样子才7、8岁的样子,他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小美的嘴巴里还有青灰色的泡沫不断冒出来。

“小美啊!林羡你快看看”王大力非常焦急,紧紧得抱着小美,生怕他一松手小美就没了。

林羡看着小美这状况,九成就是食物中毒了,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他焦急的说道:“我也不懂,也只能试试”。

他检查了小美的眼瞳后立马说道:“王大哥,你赶紧先去拿一大碗水里面加些盐,我先给他催吐”喝大量的盐水可将体内有毒的食物浓度稀释。

王大力听后立马照做,跑到灶台上,舀起了一大瓢水,不知道要放多少盐,紧张的喊道:“林羡,要放多少盐啊”。

“都一起拿过来”林羡也不知道比例是多少。

接过王大力手里的一瓢水,他抓了一把盐直接丢进去,用手指快速搅动,直接灌进小美嘴里,小美喝了几口表示很难受,不想喝了。

“喝,全部喝完”林羡捏住小美得脸颊,迫使她全部喝进去,咕噜咕噜,小美虽难很难受总算都喝进去了。

把整瓢水喝完后,林羡把手指压住小美的舌头,并且扣她的喉咙帮她催吐。

小美难受得干呕了几下,什么都没吐出来,林羡继续要王大力再去那一瓢盐水,再灌了一瓢盐水,小美干呕了两声后再次张开大嘴呕吐,刚刚灌下去的大量盐水混合着果子的残渣一起吐了出来。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味道。

林羡又接过一瓢,喂小美喝盐水,一直帮她催吐,反复促使呕吐,将胃的食物吐出,直到吐出液体变清为止。

看小美已经吐干净了,林羡把小美放到床上去,给她盖好被子,现在适合补充丢失的电解质,可是古代哪有什么宝矿力这类东西,他想起水加盐和糖也是可以补充电解质。

于是问道:“王大哥,家里有没有石蜜?”

“有、有!”王大力抚摸着小美的额头,很是心疼。

林羡抹清洗了手后抹了小美的额头,没有发烧,之跟王大力说:“王大哥,你倒一碗水加点盐和石蜜给小美喝,可以补充...”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等会说电解质他们也不理解,他也没办法解释。

眼看小美的状态恢复了些,也没再喊疼了。

王大力抓住林羡的手:“好,谢谢你,林羡,感谢你救了小美,你果真是神医!”

神医?这开玩笑的吧!林羡尴尬的笑笑:“我不是什么神医,我只是看过一些,我做了应急的救治,等郎中回来了切记让他瞧一瞧”

对于食物中毒,洗胃就是最快的处理和急救方法,发现的越早处理的越及时,救治的效果也会越好,如果是在现代,最好的办法还是洗胃,然后打点滴补充营养。

但眼下根本就没有这个条件,林羡也很无奈。

只希望多补充电解质并且多排尿来把毒素都排出来。

在门外围观的邻居,这会看到小美没事了,这才一起面色惊异的围过来。

林羡的这一番操作在现代社会都是基本常识了,在这些古代人的眼里,刚刚那一幕真的看得他们万分激动。

王大力非常感谢林羡握着他的手说道:“神医,我娃的命是你救的,以后有什么事只要你喊一声,我王大力义不容辞”

“对对对,只要神医吩咐,我们都义不容辞”

“你已经救了我们村子里两个人了,是我们的大恩人”

“神医出手就是不一样”

林羡看着周围这些朴素的人们,惊吓得连忙摆手:“我真的不是神医,你们生病了切记一定要找郎中,这些只是我家乡的手法,我一点医术都不懂的”。

“神医谦虚了”

一夜之间,林羡今晚的救治小美的事迹就传满整个村庄,无人不知李大娘家来了个神医。


穿越到秦朝才短短几天,林羡还处于恍惚当中,经常想着会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这只是一个奇异的梦。

每天睁开眼就是现实问题,该怎么生存。

如果在秦朝要想将来能够飞黄腾达,根据历史,秦始皇对我国历史进程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算是是千古一帝。

去抱嬴政的大腿?那不行。虽然秦朝统一六国,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为中国封建大一统王朝定下了千年的基业。

但这也是一位暴君,法律严峻,逼迫百姓修长城、焚书坑儒,还炼仙丹求长生......

秦始皇晚年时开始深信,经过努力,自己是可以长生不老的,就像当初统一六国那么容易。如果投其所好,瞎编一些长生不老药可能还能大赚一笔。

但,伴君如伴虎,大腿可能都还没抱上就已经一命呜呼了,结局不太好预测。

西楚霸王项羽,也是历史上响当当的人物,绝对是中华民族史上最伟大的战神之一。

秦朝建立之后残暴待民,而且还苛捐杂税,在刑法残酷的同时搞得民不聊生,天下大乱,项羽随项梁发动会稽起义。

项羽他重情重义,光明磊落。鸿门宴上,项庄舞剑时,只要他一个动作,就能杀刘邦于宴上。但是他没有,他想与刘邦光明正大的决一雌雄,这是君子之度。

要是在鸿门宴上没有放过刘邦,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垓下之围而英年早逝,非常可惜。

思来想去,这个大腿也是抱不得,手无缚鸡之力的林羡凭什么让项羽另眼相看?就算他作为幕僚,在鸿门宴上让项羽动手杀了刘邦,以项羽的为人,大概率也是不听。

还有个刘邦,后世对他的评价最为鲜明的当属|善于交际,|善于笼络他人,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善于根据情势揣摩人的心理,润滑人际关系,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够吸引他人为己所用,他得天下一因决策对头,二因用人得当。

但在夺了天下以后,就开始屠杀那些帮助他打江山的功臣人,他把他们的土地和爵位都收归自己所有。

对于历史上这几个响当当的人物,想要得到他们的重用,凭借武力值肯定是不行的,当个会占卜、星占,能掐会算,知晓天命、预言未来的神棍,被认为拥有强大的神力的巫师应该也很受尊重吧。

但...就算度娘也只有对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搜索得到,如果哪个大佬要林羡预测生男生女这种事,不就露馅了!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还是别和政治扯上关系了,相信凭借后世两千多年的文化和知识积累,加上有度娘这个外挂,总不会饿死,也许运气好还能发家致富吧。

但又想想,在秦朝重农抑商,商人地位非常低下,就算赚了大钱,在这个大部分人都还连饭都吃不上的时代,很容易成为攻击的对象。

特别是秦始皇垮台之后,几乎所有的富豪之家都破产了。

唉......

想了一个上午,什么都没想明白,秦始皇死或者不死,秦朝灭或者不灭,谁又能成为上位者,都不是眼前要关心的事情,脑子都快要炸了。

对于他这个小老百姓来说食衣住行才是最重要。

看了许久的历史资料,林羡决定给自己放松放松,找了一部电影来看。

翻找了很久,决定看部喜剧,换个心情,周星驰的《喜剧之王》就挺不错。

很可惜这些娱乐都只能自己欣赏,没有人可以分享,他坚决不能被这里的人发现手机的存在。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仅存的一点慰藉了,若是被发现了,这样神奇的物品一定会引起关注,分分钟就被抢了,他只能趁夜深人静或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才敢偷偷拿出来。

电影开始播放,看到熟悉的现代建筑,林羡笑着笑着就哭了,他想父母了,想以前的一切,日子虽然苦,但那里有他的亲人、朋友,他的一切都在那里。

即便欠债累累,只要他再坚持一下说不定就有转机了,他脑子一定抽了才会选择自|杀。

人在死过一回后,才会懂得珍惜,可惜,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上一世,世上没有后悔药。

看完电影,又笑又哭,两个小时的情绪释放,整个人都累了。趁着下午阳光还比较浓烈,温度比较高,去河里洗个澡清醒一下。

再拿些薄荷叶嚼一嚼,保持口气清新,顺便趁没人把穿在最里层的T恤内|裤也洗洗。

在秦朝时期。洗衣服用的是灰水,就是一种用草木灰在水里炮制而成的一种清洁剂,洗衣服时可以起到很好的清洁作用。

而且它制作的方法简单,又实用,深受古代人的喜爱。

这个“灰水”就是用草木灰泡水之后制成的,草木灰中含有碳酸钾的成分,碳酸钾是制作肥皂的原料。

林羡看着度娘的介绍,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法子,他可以制作肥皂啊!

目前对他来说赚大钱是不太可能,但是通过现代知识先赚点小钱倒也不是难事。

现代的一个小的普通物件在这里都是稀世之物,一口吃不成胖子,发家之路要一步一步走。


梳洗一番的林羡神清气爽的回到屋里。

李大娘已经在灶台忙着做饭,王乐则在一旁编织草帽,这就是平淡且枯燥的古代生活,几乎没什么娱乐。

“哇,怎么今天家里那么多好吃的”林羡看到桌子上摆满了鸡蛋、猪肉、还有橘子,第一次见家里有那么丰盛的物资。

王乐看到林羡回来了,停下手里的活,笑得眼睛眯成一道缝说道:“兄长,这些都是大力哥和一些邻里给送来的,说要报答你这个恩人。”

“这也太客气了,我都没做什么,这不能收”林羡看着这满满一桌的食物,非常惊讶,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这些寻常老百姓要拿出这些食物实属不易。

“哎哟,我也是这么说的,可是他们说什么都不肯收回去,放下就走了”李大娘也转身对着林羡说。

王乐拿起一个橘子掰开,往嘴里塞了一片说道:“娘、兄长,这些都是他们要给的,不收他们还不乐意呢,就安心吃吧,好甜”

李大娘白了一眼王乐,不满的嘟嚷道“你这孩子,谁家都不容易”。

林羡看着桌子上的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对他们每一户人家来说,都是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礼物了。

不同于现代种类繁多的食物,先秦时期,老百姓的食物不仅匮乏,还种类稀缺。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惜林羡是从现代社会来的,什么好吃好玩的没见过,就算平常生活接触不到,在发达的网络时代,都能见识到。

林羡也掰开了一个橘子,这是他来到秦朝第一次吃水果,兴许太多天没吃过甜的东西,第一次觉得原来橘子是这么的好吃。

他看着手里的橘子,若有所思,不知道他自制的雪碧有没有成功,他灵机一动,如果在雪碧里加入捣碎的橘子,味道应该也不错吧。

起码这里的人没有喝过饮料,没有对比,自然就是最好的。

秦朝要是算得上饮料应该就是浆,像是米汤,或者是菜叶煮的汤,刚穿越过来在老头家喝的就是这个,林羡也是后来才知道,也是老头和老太太唯一拿的出来招待他的汤品了。

一想到老头老太太,林羡心里很不是滋味,身上这一身的衣服还是老头给的,虽然是粗布制作,贫穷老百姓家没人也不过几套衣服

林羡想着哪天赚到钱了,一定要回去看看他们。

林羡算了一下时间,他的雪碧应该发酵好了,他叫上王乐一起去开启他的那一缸雪碧。

王乐看着眼前用布裹得严严实实的缸,好奇的问林羡:“兄长,你在做什么?”

林羡解开缠在缸上的布,一边解释:“我在做饮料,如果成功了,我们可以拿到集市去买”

“饮料是什么东西?”王乐又听到他不懂的词汇。

林羡知道他不懂这些东西,于是耐心的解释:“就像水一样的东西,但是他又不是普通的水,有很特别的口感,等会你试试。”

林羡打开缸子,看到水里有生成的气泡,貌似成功了,于是他叫王乐去拿一个瓢,马上就知道是是不是雪碧了。

王乐拿来了瓢给林羡,林羡舀了一些出来,看着瓢里有气泡的模样,心里有点紧张,他喝了一小口,说不上好喝,也不像雪碧,但是真的有气泡耶!

只要加些糖和果酱,汽水不就成功了吗?

林羡拿了一瓢雪碧回到屋子了,掰开一个橘子,吩咐道:“王乐,你去拿点石蜜过来”。他将掰好的橘子拿筷子捣碎,倒进瓢里,再加上一些石蜜,用筷子搅动。

看起来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林羡迫不及待的马上喝了一口,当他吞咽进喉咙里的那一刻,他知道他成功了,虽比不上现代的汽水,但是真的已经算是好喝的东西了,在古代,这算是很新奇的食物。

他看向王乐笑着说道:“你试试”

王乐呆呆的看着林羡的一番操作,虽然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但看起来好像很特别口感的饮料似乎是成功了。

林羡让王乐赶紧尝一口,他小心翼翼的接过这一瓢饮料,喝下第一口饮料。

“哇,好神奇,我从来没喝过这样的饮料,很特别的口感,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甜甜的,还有橘子的味道”说完又喝了一口,太好喝了。

林羡解释着“这种特别的口感叫气,就像气泡一样”。

李大娘被他们的声音吸引了过来问道:“你们什么事如此高兴?”

“娘,你快来试试,这是兄长弄的饮料,可好喝了”王乐看着李大娘,激动的摆手,让她赶紧过来尝尝。

李大娘接过,这一瓢水里面还瓢着橘子,看起来很怪,于是抿了一小口,当这一口饮料喝进去,李大娘眼睛都放光了:“这是什么东西?好甜好好喝”

李大娘又抿了一口。

“娘,这个叫饮料,是不是很好喝!”王乐吞了口水,这是他们从来没喝过的东西,两人你一口,我一口。

很快这瓢饮料就喝光了,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林羡看他们母子的样子,知道他的雪碧真的成功了,只要能拿去集市卖,一定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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