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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骑士成长史精选小说推荐

我爱小豆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火爆新书《死亡骑士成长史》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我爱小豆”,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些,逃兵不用说,被判后家人贬为奴隶,抓住后更是要在军营门口斩首,用以祭旗。失踪则是给家人补偿一点微不足道的抚恤,一是因为贵族们本着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原则;二是因为军部无法确定失踪的人是逃跑了,还是被俘了,还是死亡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士兵是不能脱离军队太久的,尤其是平民出身的军人。洛克当时已经参军两年,深知这一点。大不了战死算逑,洛克不止一次这么想。毕竟战死得到的抚恤,够三口之......

主角:凯恩洛克   更新:2024-02-18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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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骑士成长史精选小说推荐》精彩片段


的确,过十万人级别的战争,高阶侍从级实力也就只够自保罢了。洛克接着讲到,他和其余人在约夏克大叔的带领下在戈登高地的左侧平原与夏尔洛人厮杀,淡黄色的美丽平原杀成了暗红色血与尸体的海洋,战争还没有结束。

第一天他们小队就减员两人,第三天又有减员。。。直到仅仅过了一个星期,约夏克的小队仅剩了四人。仆兵全部死光,就连三等兵也一死一残,残的那个因为小队身处战场腹地,大家也没办法把他带回后方,在争取了他的同意后,由约夏克大叔动手,给了他一个痛快,两边都不需要俘虏,所有人深知这一点。。。与其被俘虏后虐待致死,不如自己了断。

约夏克小队在后来的战斗中,虽然只剩下了约夏克一个二等兵带着三个三等兵,但他们的战斗力仍在,人少了默契更高了,几人竟然在后来的战斗中没有减员。

战争毕竟是战争,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在不停歇作战了一个月后所有的军队都打散了,广袤的戈登高地承载了十余万的人和尸体。洛克在夜晚值班时,他们营遭到了突袭,混战之中洛克没法回到营帐和约夏克大叔他们汇合。

常年的夜间行军作战和年轻的身体让洛克有了不错的夜视能力,但在那晚,他宁可自己没有这种能力,因为处处都是危险,来突袭的敌人有很多,洛克看不到人海的尽头,他且战且退,跑啊跑,到第二天时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每个地方都有战斗。洛克于是就近加入了一处战团。。。

傍晚,历经一天一夜突袭结束了,敌人撤了,洛克与同为福斯坦一方的士兵们席地而坐,篝火旁洛特向同袍打听到,他竟然跑到了猛虎军团的作战区域,不过他们也打散了,他们中有猛虎军团第二兵团的,第三兵团的,甚至还有几个后勤兵团的。

当然只是大部分人是猛虎军团的人,也有不少雄鹰军团和战狼军团的人。大家一起干了一整天的仗,收拾了战友尸体安顿好伤兵后,一共两百多人,在当时仅有的一位大队长号召下,一起坐下来吃饭。洛克熬了一天一夜了,在喝了两口肉汤之后就沉沉睡去。

没有自己的直系长官就有一点好处,不用值夜,长官不认识你啊。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都有战斗,洛克当然不能脱离群体去寻找他们营,于是这两百多人,在那名叫福斯的猛虎军团大队长的带领下继续作战,这个时候已经与军部失去了联系,信鸽早就死光了,也不知派人去哪里取得战斗指令,福斯大队长率领他们向戈登高地的中心,也就是雄狮军团所在地行去。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他们作战的地方也是即将决战的地方。洛克他们这支临时组成的部队不得不来的原因一是这么多年的战争,所有人都打出了血性,懦夫早就死光了。二是离队超过二十天,将被判为失踪。

失踪仅比逃兵好一些,逃兵不用说,被判后家人贬为奴隶,抓住后更是要在军营门口斩首,用以祭旗。失踪则是给家人补偿一点微不足道的抚恤,一是因为贵族们本着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原则;二是因为军部无法确定失踪的人是逃跑了,还是被俘了,还是死亡了。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士兵是不能脱离军队太久的,尤其是平民出身的军人。洛克当时已经参军两年,深知这一点。大不了战死算逑,洛克不止一次这么想。毕竟战死得到的抚恤,够三口之家五年饿不死。

奥摩尔历1345年晚秋,夏尔洛西部行省戈登高地中部平原的一角,一支3000人左右的福斯坦军队与一支2000人左右的夏尔洛军队展开厮杀,福斯坦标志物一般的黑色战旗上一只雄狮咆哮图印刻其上,显示这支部队隶属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雄狮军团,另一支部队的红色战旗上一只苍狼仰天长啸,这是夏尔洛的王牌军团战狼军团。

战斗已经开始了不知多久,五千人近一个兵团的总人数创造了这个血肉磨坊,这边以人数优势包围了另一边,那边比另一边似乎较多的超自然力量,也在支撑着。5000人杀成了不足三千人,此时战场上已经没有了明显的敌我之分,所有人都在与他最近的敌人厮杀,用剑砍,拿刀捅,用牙咬,无所不用其极,每个人沾满了血液,自己的或他人的。

洛克所在的这个临时队伍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景象,领队的福斯大队长当即激发斗气,策动战马,率领他们冲入战场。

这么一大帮人出现,两军的指挥官都发现了,夏尔洛人本来就是苦苦支撑,见敌军来了援兵几乎都心存死志,因为所有人都在混战,根本撤不出来,没有了后路,夏尔洛人无所顾忌更加凶狠起来,于是战争更加升温。而福斯坦王国的指挥官是雄狮军团第三兵团的兵团长,一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

他的第三兵团和夏尔洛的这支部队在戈登高地来来回回战斗了半个月,这是一次绝好的抹杀夏尔洛军队有生力量的机会,作为高层他知道,福斯坦王国比夏尔洛王国多一个行省,国力就比夏尔洛雄厚,而且国内爆发了两年的旱灾,平民都吃不上饭基本,只能来吃军粮,招兵更不是问题,所以王国高层是打算强吃下夏尔洛王国。

别看他率领的第三兵团阵亡数都过半了,但他只要吃下对面的敌人,打散他们的番号,他就是有功。他看到这支来历不明的援军心头一喜,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按照正常老兵油子的做法应该是遇见这种规模混战能滑脚就滑脚,可是被两方发现后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夏尔洛人以为敌军又来援军了,做困兽之斗反而向他们冲去,福斯坦军队的指挥官兵团长也乐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将敌人向洛克他们引去,这个率领洛克他们的福斯大队长,不是个愣头青就是个从上面下来镀金的贵族,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反而嗷嗷冲了上去,没办法,洛克他们也只得上。

果然,在两军交战的一瞬间,局面就成一面倒的形势,一边是夏尔洛的百战强兵王牌之师,一边是临时组成的杂牌部队,相识还不到一周,根本不敢放心把后背交给别人,人人各自为战,成为夏尔洛人案板上的鱼肉。至于那名福斯中队长,他是第一个与夏尔洛军队撞上的人,斗气赋予了他更强的力量,这也给了他更强的反作用力,在撑了不久后,那个一飞高过五米的头颅应该是他的。

主帅被杀,200多人的队伍像割麦子一样被层层撂倒,洛克处于队伍中心,他亲眼看着那个临时大队长高高的头颅飞起,看着周围的战友一个个倒下,洛克那时参军已经三年了,手上没少沾血腥,杀过的人至少也能凑齐一个十人小队了,之前是他杀别人,现在轮到别人杀他了。虽然他早就不把生死当回事了,但面对死亡的时候还是做不到那么镇定。

王牌军队果然是王牌军队,虽然鏖战了半个月,夏尔洛的战狼军团战斗力依然不容小视,雄狮军团第三兵团的兵团长一看觉得差不多了,大手一挥,率领身边的兵团近卫骑兵队冲了上去。

洛克他们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200多人被夏尔洛人杀的不足100,战狼军团指挥官也是一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他一马当先率领麾下不足300人将洛克他们的阵型冲散,中阶骑士侍从级的福斯大队长,就是被他牵扯住一刀砍了脑袋。

而此时第三兵团兵团长率领手下部队700余人又包围了夏尔洛人,没错,第三兵团这是把洛克他们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外援当诱饵了。

杀杀杀,洛克疯狂的挥舞着自己的铁剑,这种近身肉搏不适合用长枪,他的长枪在刚刚交手时就被他扔了,洛克知道自己这些人被包围了,他不敢保留实力,更不敢停留在一个位置,他且战且退,活着的希望在哪他不知道,他只需要做到活的比别人更久就好。

就算被包围,这只临时组成的队伍还是爆发了自己的潜力,100多人竟硬生生围成个圈挡住了夏尔洛人的拼死进攻,洛克此时在靠近战狼军团与雄狮军团的主战场位置。这也是战斗的最外围区域。

洛克的实力在临时拼凑的这个队伍中只能算中游,甚至还有所不如。他虽然没有强劲的实力,但他有一个不错的脑子。他知道躲在最里面也没有用,只是死的晚一点罢了,这群夏尔洛人双眼通红,丝毫不在意自己受伤的进攻架势,绝不是自己这只临时队伍所能抵抗的,现在想要活命的话必须往己方人多的地方跑。

自然不是被包围的人多的地方跑而是往包围圈外跑,只有往外冲,才能看到生的希望。


“恩?”洛克皱着眉头仔细看了看,蹲着的几人面孔上都是泥灰涂抹的黑斑,头发枯黄应该是几天没有清洗,穿着破旧的灰布衣裳,蓬头垢面的样子,的确看不出来有女子的样子。

古拉斯这才谄媚的笑着“这是个二道贩子团伙,破城的时候我就见这几人鬼鬼祟祟的,就带着弟兄们端了他们,没想到还是条大鱼,诺,那些箱子里全是他们的货,有不少好东西呐!”说罢,古拉斯一脚踢开其中木箱,里面露出了闪闪发光的首饰和金银币。

洛克这才明白过来,像这种底下弟兄搞到大批私货的有种不成文的规矩是上交五成,两成给营里,三成给中队长,剩下的才是他们自己平分。之所以有这种规矩,是因为大批的缴获,士兵们没有渠道脱手,就算有渠道,偷偷占着这么大财富,会造成士兵与长官之间存在裂痕,所以才有了这种规矩。

不过洛克以前可很少听到有地下士兵抢到大宗货物的,那些商人、富户有能力的早就在军队到来之前跑了,没能力的也会被男爵的骑兵中队盯上,男爵纵容士兵们自己动手发财,但不会纵容士兵们发自己钱袋里的财,如果有士兵跟营里抢财路,这个士兵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可以啊。”洛克称赞道,洛克以前也没发过这么大的财。

“嘿嘿。”古拉斯不说话,只是傻笑。

洛克看着这个满脸络腮胡,体格粗壮的家伙,实在看不出他的心有那么细,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上交的那份你自己去后勤处理,我的那份你去换成德勒后给我,至于这些货,你把一半交给男爵的商队一半交给营里一个叫亨利的商人。”洛克不是言而无信的人,他打算交好那胖子商人,但他也不敢把士兵们的缴获全给了他,谁知道男爵会不会因为商队的利润而给他穿小鞋,稳妥一点准没错。

既然古拉斯说这是个二道贩子团伙,那就一定有领头的了。“你们谁是领头的?”洛克问道。

地上蹲着的那几个人明显感觉出问话的这个人是这些士兵的头儿,虽然没有说话,但都看着他们中间的一个瘦弱男子。

“就是你咯?”洛克看着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子,长的一副排骨样,要不是那略显狡黠的眼神,还真有可能忽略了这个人。不过看他此时哆哆嗦嗦的样子,没有一点二道贩子头领的气势。

“是的,大人,小人叫比克。”这排骨男子虽然胆小,但口齿还算伶俐。“小人是法兰斯城出了名了商人,大人您放小人一条生路,小人能给大人您带来大大的财富。”

“呵,一个二道贩子,走私犯,还敢自称商人。”旁边的古拉斯不屑的一笑。

洛克倒对他感兴趣了,不是对他的才华感兴趣,而是对他的财富。洛克突然想到,像这种二道贩子都不是一个人做生意,应该是一群人,这伙人是扫货的,那就肯定有收货的人,要是顺着他这条线一锅端掉,应该会有惊喜。

那排骨男子一听古拉斯这话急了,他特别害怕这群士兵认为他没有价值把他宰了,“小人还会看物,小人自小就在珠宝店、典当行做杂工,练了一双火眼金睛,能帮大人们发现宝贝。”

“克比是吧,你帮我看看这个。”洛克想起了昨晚拿的那个侍女的镯子,让他看看值不值钱。

那克比一听,立马在衣服上擦了擦自己的手,接过金镯子,借着光线反复观察,甚至拿手指弹了一下镯子,倒是有一点专业的样子。不过他很快露出一丝不屑的样子,别人没看出来,但一直观察他的洛克捕捉到了。

“如何?”洛克不动声色的问道。

“大人,这个……这个……”克比结结巴巴的说。

“有话就快说。”洛克催促道。

“大人,这个镯子在我看来不是什么上品,镯子的重量虽然和真正的金镯子不差太多,但镯子没有金的那种软性,里面应该是掺了铜,重量不差应该是又加了一些银,至于金色,应该是表面涂了一层金粉,还有没有别的掺杂,没有工具,小人目前还看不出来。”排骨男子克比说的条条是道。“总之,这个镯子最多值五个银币。”末尾克比还对这个镯子估了价。

五个银币,换算成德勒也能换一两个银德勒了,要是在以前洛克还看得上眼,现在嘛,还是算了。

洛克收回那镯子,看样子他此时的心情很不好,还以为那几个女人有什么大背景呢。不过这只是那个侍女的,差点也情有可原,洛克如此安慰自己。

古拉斯不愧是个人精,看洛克此时心情不好,赶忙踢了那克比一脚,“你那有什么好东西还不快拿出来,给洛克大哥看看。”

克比一听,自己这伙人的身家性命可能都在那军官手中,忙是到那伙箱子中翻翻捡捡。最终挑出了一对精美的耳环和一墨绿色的手镯。“大人,这是小人这里最好的东西,是疑似一个贵族女人在小人这典当的,这耳环小人长这么大,见过的珠宝可以说没有几个比她还珍贵的,还有这镯子,小人如果没有认错的话是云墨宝石打造的,这么大的镯子用的云墨宝石肯定不小,云墨宝石以往都是用来打造高档戒指的。”

这耳环确实是精品,光上面的钻石就价值不菲,至于那镯子洛克没看出什么门道,既然他说好那就应该是好了。洛克没有多说,收起了两物。

再在这待着也没有什么意义,洛克离开时对古拉斯吩咐道,“留那小子一条性命,我有用。”

洛克在城里四处转了转,到处还是那么乱,恐怕要等到男爵下令停止扰民后,情况才能有所收敛。

洛克先去原先的小队看了看,汉斯正带弟兄们在一杂货铺里抄东西,凯恩正坐在屋顶发呆,凯恩这家伙就这样,平时没个正形,喜欢占小便宜,但洛克知道,队伍里最善良的就是他,每次这种劫掠活动他都基本不参加。洛克问过他一次,他说,看到那些夏尔洛平民就想起了他曾经当乞丐的那些年。大家都默许了他这种行为,反而每次的收获也都会算他一份。

中午,城主府终于传来男爵的命令,军队停止“搜查”,以小队为单位在西城区待命。

西城区是喀什尔男爵用魔法师轰击的那块区域,现在早已是不毛之地,但这也意味着那块地方干净,正好让士兵们在那安营扎寨。

士兵们大多一整晚没睡,加上之前激烈的战斗,刚集结好,就东倒西歪的各自找了地方睡觉。

洛克在这里还遇到了喀什尔男爵部队那边的熟人。西恩,也是个平民出身的小队长,曾经和洛克并肩战斗过,交情还不错。

“怎么,你们也在这边?”洛克打了个招呼,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洛克先说话就意味着还愿意交这个朋友。

“是啊,洛克大哥你高升了,弟兄我也高兴啊。正好昨晚搞到了好酒,今晚去我那好不,我做东。”西恩见洛克还念旧情,很高兴。虽然两者不隶属于同一部队,但人家职位、军衔比他高,那就是正理。和这种人交朋友,没有坏处。

参军一年以上的都明白,战场上最可靠的是自己,其次是战友,可见一个朋友的重要性。

“没问题。”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哈哈笑道。按惯例,从现在到明天下午应该是没什么任务了,洛克昨天受的伤在斗气的滋润下也不影响他喝酒。

在营地里混了个脸,洛克又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手上还提着一只鸡,汉斯送过来的,不愧是老兄弟。

院子里侍女拉菲在扫地,但她此时心事重重的不知怎么了。克莉丝汀坐在门框上摆弄自己的手指头,看样子她的病好多了。格蕾丝应该在屋里。看样子这几个女人不傻,没有逃,洛克敢保证她们逃不出这座城,就凭那侍女三脚猫的功夫,根本不行。

看洛克回来,侍女拉菲摆出一个戒备的动作。但洛克没有理,径直走过,把手中的鸡扔给了她,“会处理吧?”洛克问道。

“会。”拉菲脑子还有点懵,呆呆的回答道。

“哥哥!”克莉丝汀见洛克回来倒是很激动。

洛克揉了揉克莉丝汀的小脑袋。他对小姑娘也有好感。一般情况下抓到夏尔洛贵族士兵们会交给长官而领取赏金,但洛克不打算这么干。虽然她们还没承认自己的身份,但洛克可不管,这几个女人他看上了就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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