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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触及畅销小说

戒掉失眠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现代言情《不可触及》,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现代言情,代表人物分别是程蓦许轻舟,作者“戒掉失眠”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作品无广告版简介:会觉得这样别扭,这样难以抬头。程南是个卖猪肉的。“程师傅”这个称呼,她已经在街坊邻居一遍又一遍的吆喝中,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他们家住在一个闹市区里,这里有一片城中村,多年以来都未拆迁,住在里面的,除了上了年纪的老人,中年单身汉,就是初到这个城市打工的求职者。每天清晨六点,程南便会准时叫醒还在被窝里的程梓蓦,让她赶紧收拾收拾,待会儿要去......

主角:程蓦许轻舟   更新:2024-02-17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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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程蓦许轻舟的现代都市小说《不可触及畅销小说》,由网络作家“戒掉失眠”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现代言情《不可触及》,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现代言情,代表人物分别是程蓦许轻舟,作者“戒掉失眠”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作品无广告版简介:会觉得这样别扭,这样难以抬头。程南是个卖猪肉的。“程师傅”这个称呼,她已经在街坊邻居一遍又一遍的吆喝中,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他们家住在一个闹市区里,这里有一片城中村,多年以来都未拆迁,住在里面的,除了上了年纪的老人,中年单身汉,就是初到这个城市打工的求职者。每天清晨六点,程南便会准时叫醒还在被窝里的程梓蓦,让她赶紧收拾收拾,待会儿要去......

《不可触及畅销小说》精彩片段

那年程梓蓦才十岁,已经拥有了小小的自尊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次跟着爸爸出摊,她的心里会觉得这样别扭,这样难以抬头。

程南是个卖猪肉的。

“程师傅”这个称呼,她已经在街坊邻居一遍又一遍的吆喝中,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他们家住在一个闹市区里,这里有一片城中村,多年以来都未拆迁,住在里面的,除了上了年纪的老人,中年单身汉,就是初到这个城市打工的求职者。

每天清晨六点,程南便会准时叫醒还在被窝里的程梓蓦,让她赶紧收拾收拾,待会儿要去上早市了。

正当这会儿,程梓蓦总是睡眼惺忪,不情不愿地从小小窄窄的木板床上爬起来,穿上凉拖鞋,去门外的水龙头处接水洗漱。

那水龙头早已生了锈,暗黄色的扁把手,青黑色的头身,每每拧开时,出来的水流都是浑浊发黄的,还带着一股子淡淡的酸味儿。

程梓蓦第一次用这个水龙头时,不知为什么水会发黄,于是叫爸爸过来看。

爸爸却不以为然,只让她先等水流干净了,再接进漱口杯里用。

后来有了经验,早上再摸黑起来刷牙,她闭着眼睛也知道,水龙头拧开了,要等浑浊的水流流上一会儿,再将变清的水接进杯子里。

那时候,程南每天早上都要去上早市,程梓蓦又小,程南出摊时,总会把年幼的她一并带上,到了集市,就给她两块钱,一块可以买豆浆,剩下的一块刚好够买一根油条。

但她有时会偷偷省下五角钱。

跟她一起上早市的还有几个小孩儿,他们的爸妈有的是集市里卖蔬菜的,有的是门店卖五金的。

常常,他们会把父母给的钱攒起来,聚在一起讨论,今天是要买“李小龙”还是“一根葱”,这两样东西都是五角钱一袋。

程梓蓦攒的钱往往最少,因为爸爸给的早餐费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当她想和小伙伴们一起吃零食时,只得从早餐费里再狠狠心扣下一块。

比如今天要是喝了豆浆,她就不吃油条了,要是吃了油条,她就不喝豆浆了。

这样,她通常还能省下一块钱,这一块钱,有时候她会全都用来买小零食解解馋,有时也会攒下五角,剩下的五角买一小袋儿零食,过个嘴瘾。

等到吃完了那些垃圾食品,舔干抹净了嘴角残留的“小菜”,她通常还会过个十分钟,等身上的味儿散开来了,再回到爸爸的摊位上。

这样一来,神不知鬼不觉的,自己就完成了一场完美“犯罪”。

出摊的日子总是漫长极了。

待夕阳落下,程南才和其他人一道收摊,准备回家做晚饭。

这时程梓蓦就坐上程南的摊车,让摊车在坑坑洼洼的小路上颠啊颠,转头便消失在了窄小破旧的街道里,进入到另一条更加窄小,更加破旧的街道上。

在他们那里,家家户户都隔得很近,每天清晨傍晚,谁家做了什么饭,又烧了什么菜,饭菜的香味都会将她肚子里的蛔虫勾起来。

偶尔程南收摊晚了,程梓蓦已经饿得扛不住了,就在脑子里望梅止渴,幻想着如果有一天变成隔壁家阿姨的女儿,阿姨会不会也天天变着样儿地给她做好吃的?

今天是红烧鱼,明天是糖醋排骨。

那美梦,想想都能把她乐醒。

可是有时候程梓蓦也会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别人家的小孩都能吃到妈妈做的饭,而他们家却一直是爸爸做饭。

她不止一次地问过爸爸,妈妈去哪儿了呢?

爸爸总是看起来很生气地说,生她的时候难产死掉啦!

她其实还不大懂,“难产”这个词的具体含义。

直到她快满七岁那年,一个陌生女人上门找上了爸爸。

女人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长裙,右手背着一个小巧的肩包,身姿婀娜。

她正对着程梓蓦的房门,透过门缝,程梓蓦可以清晰地看到女人的模样。

秀发柔顺及肩,脸上没什么褶皱,面中有少许雀斑,嘴巴上似乎涂了口红,比平常人的唇色要红上许多。

像是......像是番茄熟透了的那种红。

她的面孔那样熟悉又陌生,程梓蓦总觉得小时候在哪见过她。

就这样一动也不动地从门缝里观察着,她觉得,女人长得真是好看啊。

要是不生气就更好看了。

她想。

此刻的女人杏眼瞪圆,眉头皱得能夹死几只蚊子。

她看到爸爸的背微弓,不时用手对着女人指指点点,又听爸爸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怒火,冲女人狠狠地撂下一句话。

“杜月华!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在外头藏了汉子,呵,”顿了顿,他又威胁道,“现在我就剩个女儿了,要是你敢把程梓蓦带走,就永远别想离婚!谁都别好过!”

名叫杜月华的女人也气极了,尖着嗓子骂爸爸是“混蛋”。

她全然不顾形象了,将肩上那只看起来不菲的包精准地丢到了程南的脸上。

只见爸爸的手在空中一挥,包“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直到这时,程梓蓦才后知后觉,面前这个看起来很面熟的女人,就是自己的妈妈。

程梓蓦刚满三岁,杜月华就已经和程南分居了。

当初嫁给程南,她总盼着能跟着他过上好日子,从大山里到小镇上,再从小镇转到城里,这一路几经波折,有多少苦,多少难,她咬牙都吞下了。

初入城市,他们坐的是老旧的绿皮火车,那是两人第一次坐火车进城里。

刚上火车,车厢里的人骚味和不同方便面冲泡的味道扑鼻而来,两者混杂在一起,那气味令人作呕。

杜月华牵着程梓蓦,程南在后面两手提着红白蓝条纹袋子,里面装满了日常用品和两人的衣物。

上了车,他们用了劲儿地往火车厢里挤,好不容易挤上来了,过道里全是坐着的躺着的衣衫褴褛的旅途人,神态是出了奇的一致,疲惫不堪,昏昏欲睡。

杜月华用腾出来的一只手捂着女儿的脸,避着身子经过了抽烟区,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头顶的空置物区,连忙艰难地扭过头,冲着程南指了指那处。

程南在后面跟着,手里拖着两只大包裹,手疾眼快地占了地儿,一股脑将行李送了上去,诺大的包裹在他手里似乎也变得轻盈起来了。

那时他很年轻,浑身上下有着用不完的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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